4月10日,宁波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对售楼处接待购房者、房产中介机构带看和签约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及办公区域防控措施,对员工实行三天一个周期的核酸检测。
同时,要加强售楼处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各项工作部署,合理确定是否开放售楼处和开放时间。
开放的售楼处,要对入场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通行、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禁止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进入。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关联行程史或确诊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要做好线上预约和导流,妥善控制售楼场所人员流量,1个销售人员每次只接待1组客户,合理控制每组客户人数,不得安排2组及以上客户同时参观样板间。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要尽量减少和客户线下接触,提倡采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方式带客户全流程线上看房和签约。接待客户前要进行两码联查、体温检测和登记,禁止带看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客户并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及社区报告。
记者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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