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法院制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邵雪栋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社会的认知、防范意识比较低等特点,用各种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日前,鄞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1040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家住鄞州的古稀老人张某从被骗到骗别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4年5月,退休在家的张某受老伙伴郑某邀请,来到安徽合肥。郑某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向他介绍“1040阳光工程”,称这是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由民间进行组织、投资参与开发的当地项目,受到了国家的支持,如果投资购买21份,最后能返利1040万元!
郑某还带张某参观了当地的一个人工湖,并声称这个人工湖属于“1040阳光工程”,张某的疑心瞬间少了大半。随后,郑某又带来很多会员,向张某宣称项目的收益。轮番“洗脑”下,张某全额购买了21份“1040阳光工程”项目,共计支付6.98万元,成为了“1040阳光工程”的一名“主任”。
鄞州法院制图
据悉,该传销组织划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层级,组织内部设立小团体家庭。“1040阳光工程”无店面、无产品,每月发放返利,返利数额根据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和层级确定。
在组织成员洗脑下,2015年,张某发展了3名下线,而这3人也分别发展了自己的下线,发展层级超过三级,下线总计超过30人。张某还以两位家属的名义,自掏腰包继续购买份额,最终成为了“老总”。
2021年10月,张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才“美梦初醒”,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郑某也被另案处理。
据张某供述,其在传销活动中共计获利30余万元,其间所有的日常开销,以及为发展和巩固下线所支出的费用,都由个人承担,花费的金额反而大于获利的钱。
鄞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张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传销组织往往以“搞投资”等为幌子,将离退休人员等聚集起来,通过蛊惑人心的语言反复对他们“洗脑”。一旦“洗脑”成功,任凭外人劝说都很难改变老年人的想法,反而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亲朋拉进传销陷阱。
“避免掉入传销陷阱,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思想上摒弃不劳而获的想法,二要多了解法律知识,三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法官提醒。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