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政府今天发布《关于西北街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并同步公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西北街地块改造项目在二院东面,近鼓楼,征收涉及总户数约157户(不含未经登记建筑)。
其中住宅约146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非住宅约11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22300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房屋地段等级为一级。
西北街征收地块所在区域航拍资料图。宁波晚报记者 施文/摄
按照公布的补偿方案,该项目中的被征收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7690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获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5%的货币补偿补助。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丽园南路地块安置房(暂名),预评估比准价格24620元/平方米。
住宅被征收人按期签约并搬迁,另可获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该项目中的被征收非住宅房屋——
临西北街商业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40280元/平方米(含房屋、土地价格)。
西北街办公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9520元/平方米(含房屋、土地价格)。
非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补助标准为房屋评估价值的30%。
非住宅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海曙区泗洲家园(临通达路)商业用房,共2套,现房,建筑面积为28.88平方米、43.6平方米,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7080元/平方米(含房屋、土地价格)。
非住宅被征收人如期签约搬迁的奖励标准为房屋评估价值的5%。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根据补偿方案,西北街地块征收四至范围为:
东至永丰路217号围墙(不含),孝闻花园(不含),西北街62/63/64号,西北街52号,西北街50号,西北街30号围墙;
南至永丰路237号,西北街50号,西北街30号围墙;
西至西北街;
北至永丰路,西北街50、52号,孝闻花园围墙(不含)。
具体门牌地址:西北街30号,西北街42号,西北街44号<1-4>,西北街44号,西北街58号,西北街60号、西北街65号、西北街66号,西北街49号,西北街50号,西北街51号,西北街52号,西北街62、63、64号,孝闻花园永丰路199弄46、48、50号,永丰路237号(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以用地范围示意图中的用地红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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