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等11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高品质步行街试点正式启动。
根据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加大步行街改造政策支持力度,打造高品质消费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严控数量、择优申报、年底完成”原则,经当地政府申报、市级商务部门推荐,全省9个设区市18条步行街申报试点。经专家组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杭州瓶窑老街等11条步行街列为第二批试点名单。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扩大品质消费供给、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商业集约化水平、实现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平台,是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工作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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