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安定、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就不可能安下心来创业和发展。居住水平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日前,省统计局发布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系列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公布了全省城乡和区域住房状况。
报告显示,根据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省常住家庭户的户均住房面积为111.27平方米,户均住房间数为2.73间,人均住房面积为46.16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和人均住房面积比2010年增加6平方米,住房间数和2010年相当。
从区域看,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8市的户均住房面积均超过了100平方米;湖州、衢州和丽水3市的户均住房间数超过3间;户均住房面积最大的是衢州市,为166.13平方米。
宁波情况如何呢?
《报告》显示,宁波家庭户的户均住房面积为88.45平方米,户均住房间数为2.26间,人均住房面积为39.1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1间。
从户均住房面积来看,宁波为88.45平方米,与衢州相差了77.68平方米。但仅从数据上看,并不能武断地说明宁波的居住水平不如衢州。
究其原因可能是两地的城乡发展程度不一所导致。
报告显示,2020年,我省乡村户均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达到149.60平方米,比城镇户均住房面积95.30平方米高出约57%。其主要原因在于乡村家庭户75.37%为自建住房,而城镇家庭户有39.77%为租赁住房,因此乡村的户均住房面积和间数都要大于城镇。
2020年,宁波的城镇化率为78%,居全省第二;而衢州的城镇化率仅为57.57%,为全省最低。显然,衢州的乡村家庭户住房面积,大大抬升了当地总体的户均住房面积。
另据第七次人口普查长表抽样调查数据,2020年全省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为64.71%,其中自建房占35.01%,自购房占28.63%,住房性质为租赁的家庭户比重为33.65%。
其中,宁波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为57.59%,自建房占26.04%,住房性质为租赁的家庭户比重为40.68%。
从住房质量来看,2020年,全省89.67%的家庭户居住在楼房里,2000年以后建成的占59.76%。宁波这两项数据分别为77.69%和56.62%,其中超10%的家庭户住房在2015年以后建成,新建住房比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11个市中宁波是唯一平房户占比超20%的城市,达到了22.31%。全市家庭户住房承重类型为钢及钢筋混泥土结构或混合结构的分别为45.98%和40.58%,建筑质量较好。东南财金记者 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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