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江西省安福县公安局通报江西安福县幼儿园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小辉伤势过重死亡。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小辉作案后,在逃匿途中,为躲避民警和群众的搜查,翻上路面攀越施工围挡,横穿高速公路时遭遇车祸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此通报发布后,也有不少网友希望了解相关法律: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逃匿中被车撞死,相应的肇事司机会不会需要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情通报
对此,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接受天目新闻采访时明确表示,本案中,肇事司机没有责任。
黄洪连律师表示,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且系主要责任以上的,则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是,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上行人乱闯,不具有可预见性,行人翻越围挡上高速存在重大过错,车辆在高速行驶时,司机无法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难以避免。但这种情况下,司机一般会被判定无责,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付。故司机既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交通事故里只看事故责任比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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