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8月18日)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显示,共收到消费者提供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367例,主要集中于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教育培训、通信服务、房屋装修、医疗美容等行业。
调查显示,参与调查者总体上对格式条款比较了解。87.88%的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过于强势,消费者被迫同意格式条款内容,否则无法继续交易。多数消费者在遇到消费不公时,能够正确选择消费维权渠道。同时,近五分之一的参与调查者选择“默默忍受”,说明维权成本高、维权效果不理想等原因使得消费者维权信心不足。
《报告》指出,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消费生活中仍然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在市场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专业水平有限等因素的制约,与格式条款提供者相比,消费者容易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因此,规范格式条款是促进消费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的重要举措。
《报告》从保障消费者在格式合同中的合法权益角度提出,应当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一是源头治理,强化事前预防。经营者要增强公平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平合理地制定格式合同,并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要提高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全面了解所签订的格式合同。二是过程管控,加强事中监督。继续大力推行格式合同范本,完善落实格式合同备案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完善事后救济。充分利用好受理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等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强化舆情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完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线索发现机制。针对有问题的合同格式条款,消费者协会和有关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建议、约谈、要求整改等形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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