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今天(8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继续开庭审理。目前庭审休庭,因为检辩双方争议较大,明天(8月20日)上午9时继续开庭审理。
法庭在对“合肥绑架杀人案”进行举证质证时,因劳荣枝的辩护人对一审判决合肥案中关于“殷某某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有劳荣枝自行添加的字迹”这一认定有异议,认为不是劳荣枝所写,合议庭请来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作证。此前一审判决中认定,合肥案中法子英逼迫被害人殷某某写给妻子的字条索要赎金时,字条上除了殷某某的字迹,还有劳荣枝自行添加上去的话。
两名鉴定人当庭陈述,字条上“这件事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现在放下电话,晚15分钟我就没命了,他们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惨”等内容系两个人的笔迹。
今天下午,检辩双方就合肥案中“殷某某的死亡时间”“殷某某系法子英、劳荣枝二人共同杀害”“装有小木匠陆某某尸体的冰柜系劳荣枝购买”“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上,同一案件认定内容不一致”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几轮举证质证,双方争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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