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26日在记者会上介绍说,修订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
杨合庆说,修订草案二审稿健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机制。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中央财政对野生动物致害的预防控制及致害补偿的经费补助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增加防止野生动物逃逸和伤人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
他进一步指出,修订草案二审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
记者会上,杨合庆还对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些野猪伤人、动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问题一一给予了回应。他说,此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回应,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买卖鹦鹉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杨合庆说,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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