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婚姻习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6月,省民政厅出台《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8月确定19个全省首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近期,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又确定杭州市拱墅区等18个县(市、区)为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时间原则上为两年。
推进婚俗改革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是新时代民政工作重要内容。近年来,浙江大力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各实验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按照5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推进婚姻文化展示厅(馆)、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推进辅导教育服务、婚俗改革向社区(村)延伸;发挥好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及时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进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简办不断深入人心;结合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推进家风家教、简约婚礼等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倡导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婚嫁新形式,摒弃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
此前,省民政厅还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确定杭州市上城区等12个县(市、区)为优秀,其中7个县(市、区)列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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