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已于9月11日17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已于9月11日16时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根据《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已于9月11日14时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相关新闻:宁波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第12号台风“梅花”最新动态如何?一起来看↓
今天19时,台风“梅花”中心位置在北纬23.2度、东经124.3度,距离台湾台北市东南方向约350公里。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缓慢移动,强度变化不大。
国家防总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于9月11日17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两个工作组赴江苏、浙江协助指导工作。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9月11日组织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研究部署重点地区防台风工作。要求要突出抓好预测预报预警工作,严密监测台风发展变化,滚动预测预报,加强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
要突出抓好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改,采取有力措施,针对可能带来的强风、暴雨、高潮、巨浪、洪涝等致灾因素,全面排查隐患,列出隐患清单,抓紧完成风险隐患整改,提前做好防灾准备。
要突出抓好海上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及时组织海上船只回港避风,船上人员和海上设施作业人员上岸避险。
要突出抓好陆上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做好台风影响区的江河防洪工程体系联合调度,暴雨山洪灾害的防范应对以及涉河、涉水、沿海施工人员和外来游客等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突出抓好联合防风合力抗灾,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和相关部门专业优势,在重点区域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
省防指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9月11日16时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
浙江省气象局于9月11日12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业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
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根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于9月11日10时发布海浪、风暴潮消息。受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强台风级)影响,预计13日到15日,浙江海域将出现一次大风浪过程,最大出现在14-15日,浙江海域将出现8.0米到10.0米的狂浪到狂涛。 预计13日至15日,浙江沿岸将出现一次台风风暴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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