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吴向正
根据江北区纪委监委发布的信息,日前,经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批准,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对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甬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汪荣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汪荣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党性观念丧失,宗旨意识缺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汪荣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汪荣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汪荣秋简历:
汪荣秋,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江北区甬江镇副镇长,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江北区北高教园区征地拆迁与安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江北区政协甬江街道联委会主任,江北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党组书记,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旧城改造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江北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旧城改造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甬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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