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1-24时,宁波市北仑区新增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系已通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14:
10月10日:乘轮渡(鸭蛋山-白峰)至北仑、柴桥沃家西路16号;
10月11日-13日:柴桥街道薪桥北路98号、薪桥北路211弄28号、盟光路412号、好幸福零食店(薪桥北路店)、新碶街道新大路958号。
病例15(无症状感染者):
10月9日-13日:柴桥街道薪桥北路211弄28号、柴桥街道格林春天小区、万景山路132号。
病例16:
10月9日-11日:慈溪横河镇乌山村、慈溪浒山街道南二环路108号、新都汇8号;
10月12日-14日:柴桥街道大兴路2号、穿山村碶头106号、薪桥北路211弄28号、薪桥北路172-176号、霞浦街道宏霞路68号。
病例17:
10月9日-14日:大碶街道新华园、柴桥街道环镇南路190号、新碶街道新大路830号、北仑人民医院停车场、霞浦街道河西村11-1号。
病例18:
10月9日-13日:柴桥街道薪桥北路162号附近农村自建房、薪桥北路211弄28号、新碶新大路。
病例19:
10月9日-14日:柴桥街道陈胜桥西31号、环镇南路98号、柴桥老桥头、柴桥老街。
病例20:
10月9日-10日:柴桥菜市场、沃家村横屋里7号、柴桥街道同盟村、镇海区平海路1188号、北仑区白峰互通西北侧、临港一路;
10月11日:镇海区平海路1188号、北仑区白峰互通西北侧、梅山大食堂、江北通灵路321弄29号、兰州拉面店(江北姜湖路)、北仑珠江路177号;
10月12日:宁海梅林工业区上梅路2号、梅林柳新小吃店、梅林街道西店南路1662号、北仑区新碶北极星路178号、大榭滨海西路1号、柴桥菜市场、柴桥士美蔬菜店、沃家村横屋里7号、万景山路法治公园、柴桥街道同盟村;
10月13日-14日: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2020号、柴桥沃家村横屋里7号、柴桥街道同盟村、柴桥菜市场、柴桥晶晶白条鸡店、盟光路412号、梅山大食堂。
病例21:
10月9日-13日:柴桥街道薪桥北路211弄28号、万景山西路113号、聚富路18弄2号、芦湾家园门口沙县小吃、芦湾家园、车堍路1号、薪桥北路238号、盟光路412号、合家乐生活超市(盟光路店)、万景山西路113号。
病例22:
10月12-14日:大碶街道新灵峰公寓、北仑区实验小学校门口、大碶菜场、人民北路388号、巴比馒头(灵峰公寓南区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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