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14-20时,宁波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56(社区筛查发现、确诊病例):
10月11日-13日:北仑新碶街道贝碶村、腾飞早点店(凤洋二路419号)、松花江幼儿园、凤阳一路与凤阳二路交界口、士尊鲜超市、联惠早夜精品生活超市(凤洋二路店)、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油条大饼店(雁荡山路268号)、红哥蔬菜水果店(西塘外100号)、芯雨食品店(西塘外6号);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碶街道贝碶村、凤阳一路与凤阳二路交界口、红哥蔬菜水果店、联惠早夜精品生活超市(凤洋二路店)。
病例57(集中隔离点发现、确诊病例):
10月12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中信广场、大榭信创路61-1号、天宁浴室;
10月13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世纪联华海港路店、宁波区际快线三路、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757路公交车、768路公交车、761路公交车、大榭邻里中心广场;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大榭信创路61-1号、中信广场。
病例58(集中隔离点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2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中信广场;
10月13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邻里中心、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海湾菜场。
病例59(集中隔离点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2日-13日:北仑大碶街道康乐路11号、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北仑大碶惠仁药店、镇西路64-1、大碶菜市场;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碶街道康乐路11号、芦山菜场、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98号、人民北路388号、人民北路400号、鄞州区彩虹南路126号、彩虹南路102号。
病例60(集中隔离点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0日-11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江北环城北路846号、江北区环城北路812号、锦食轩大排档(北仑小港街道江南东路882号)、茂隆超市;
10月12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锦食轩大排档(北仑小港街道江南东路882号)、李师傅烧酒坊(小港红联前进路)、克玛超市红联店;
10月13日:江北新马路395号、路林村常洪南区、江北环城北路846号、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鲜悦生活(纬四路77号)、锦食轩大排档(北仑小港街道江南东路882号)、 彩虹副食店(红联菜场西门21号)、小港优联食品超市(北仑江南东路858号);
10月14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中石化碧辟科技园区加油站便利店(鄞州区梅墟街道江南路北)。
病例61(集中隔离点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3日:北仑梅山街道梅东村、790路公交车、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梅山大闸边公园;
10月14日-15日:北仑梅山街道梅东村、梅山菜场。
病例62(集中隔离点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1日-12日:北仑新碶街道龙城小区、新碶街道卫生院高塘分中心、703路公交车、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3日:北仑新碶街道龙城小区、703路公交车、757路公交车、716公交车、大碶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北仑区人民医院;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碶街道龙城小区、阿秀水果店(协民医院附近)。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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