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发在宁波海事法院建院3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为建设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浙江日报记者 陆乐 宁波日报记者 徐展新
1日上午,我省召开宁波海事法院建院30周年座谈会。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高质量推进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以更优的法治供给维护群众权益,全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化解优选地,为浙江建设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视频讲话。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讲话。省高级法院院长李占国主持会议。
黄建发充分肯定宁波海事法院建院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优异成绩。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与“安全”首次分别设立专章,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全省唯一的审理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希望宁波海事法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现代化专门法院建设,持续深化高质量海事司法实践,努力打造更多海事司法“浙江经验”“浙江模式”“浙江方案”。
黄建发强调,宁波海事法院要立足全国全省工作大局,全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海事司法服务,加大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推进协同共治。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优化海事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推进数字海院建设,加强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应用、推动制度重塑,有效提升服务大局、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要加快培养优秀涉外法治人才,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大海事司法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国际海事纠纷化解影响力。
彭佳学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海事法院地位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舞台更加广阔。希望宁波海事法院发挥特色优势、创新治理模式、坚守公平正义,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锻造硬核力量、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上彰显更大作为。市委将一如既往支持宁波海事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动地方部门与海事法院加强协同协作,为海事法院履职行权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会前,黄建发一行参观了宁波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宁波海事法院建院30周年宣传片。宁波海事法院负责人介绍了法院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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