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明古镇府前路
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
(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余政征告〔2022〕2号)
因公共事业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余政征字〔2022〕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三官堂路,南至阳明东路南侧沿街房屋,西至新建路,北至阳明东路北侧沿街房屋(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前期已列入收购范围的单位房屋除外)。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99户。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三、签约期限为25天,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3日。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