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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冲上热搜!专家建议:不宜一刀切
2023-03-09 20:24:00 稿源: 橙柿互动  

今天,#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的话题词上了热搜一位。

父母犯罪殃及子女

一些领域就业受限

“他(她)犯罪了,他(她)的孩子完了。”长久以来,“一人犯罪,殃及子女”已成为普遍观点。父母有过犯罪记录,不仅意味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受异样的目光,而且其未来的职业道路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家住河北沧州的马晓雨(化名)去年研究生毕业,从小她就梦想能够成为一名执法人员。然而,她的亲生父亲曾因故意伤人罪服过刑。尽管母亲早已与父亲离婚,并带着她组建了新的家庭,但亲生父亲的犯罪记录对她仍有影响——报考了地方公务员并名列前茅的她,最终没有通过政审。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亲生父亲没有任何联系了,但他的犯罪记录还是影响到了我,我觉得这真的很不公平。”马晓雨无奈地说,她从小的梦想就这样因为不属于自己的过错而幻灭了。 

河南郑州的孙女士同样受到父亲犯罪前科的影响。“他犯罪已经受到处罚了,为什么还要殃及子女?当年我就因此错过了理想职业,当时可难受了,凭什么,我又没做错任何事。”孙女士说,对于通过限制罪犯子女从而达到提高犯罪成本这一点,她也懂,但犯罪的人自己可能根本没有这个思想觉悟,受害的却是无辜的子女。

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猛告诉记者,对罪犯子女考公进行限制,从制度设立初衷或者目的来看,是为了增加犯罪成本,遏制、惩戒犯罪。虽然增加犯罪成本对抑制和震慑犯罪有一定作用,但一味地强调重刑主义不仅不能起到一般的预防犯罪作用,反而破坏了刑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龑认为,为防止国家公权力滥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通过限制罪犯子女考公等政策,将可能被家庭关系裹挟而存在犯罪风险的人员提前排除出公务员队伍,对于预防公职人员腐败、以权谋私等犯罪行为有着积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父母的犯罪记录直接影响子女考公,甚至有些岗位有考察三代的情况,这些现实情况的存在,不仅让不少人因父母的犯罪记录而无奈放弃自己的理想岗位,而且还让一些父母因担心累及子女前程而畏手畏脚。例如,据公开报道,有遭受家暴的妇女,因担心报警或维权会给丈夫留案底,进而影响子女就业,因此选择隐忍。

在张龑看来,从个体本位来看,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实质是使其父母所犯之罪殃及子女,这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罪责自负”的法治原则。在这一问题上,预防犯罪与保障个人权利之间产生了价值冲突,应对两种价值选择进行权衡,不宜“一刀切”。

轻罪记录应予消除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朱征夫提出,希望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朱征夫建议,首先应当综合考虑罪名、刑期、服刑表现等因素,对于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为代表的3年法定刑以下轻罪、5年法定刑以下过失犯罪,并有改过自新表现的人员,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未实施新的犯罪的,注销其犯罪记录,使之更好回归社会。这自然也就意味着子女政审方面不会受到父母前科的影响。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认为,以醉驾为例,醉驾人员通常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而犯罪记录又严重影响前科人员的就业、生活甚至其子女前途,一些前科人员甚至“破罐破摔”重新犯罪,进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犯罪记录对前科人员子女升学、就业等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合理。“因此,我建议应该建立中国特色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

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

罗翔教授认为,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

网友:不违法犯罪很难吗?

沉洋扬:坚决不要取消,取消了那些想犯罪的更加肆无忌惮

卧荻花月如_霜:不建议取消!这样对受害者而言不公平

人面桃花石榴裙:怎么不犯法很难吗?

捷德重光形态:某些罪不能取消,某些罪可以酌情考虑

Yoyoyuc:不能只站在法律的角度看这件事,太过片面,坚决不可以取消!

小馥hi乔允:不要,那样对没犯罪的人不公平

汀梦:别太离谱

要开心的小Z: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刀切”,要分情况而定

当公主好难呢:不犯法很难吗,去问问受害人子女要不要取消

32颗星星201811:轻罪可取消。

大桥镇富婆童逸:祸不及子女前提是什么

鼓楼之后啊:可以录用,但是要重点关注。

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你怎么看?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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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冲上热搜!专家建议:不宜一刀切

稿源: 橙柿互动 2023-03-09 20:24:00

今天,#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的话题词上了热搜一位。

父母犯罪殃及子女

一些领域就业受限

“他(她)犯罪了,他(她)的孩子完了。”长久以来,“一人犯罪,殃及子女”已成为普遍观点。父母有过犯罪记录,不仅意味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受异样的目光,而且其未来的职业道路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家住河北沧州的马晓雨(化名)去年研究生毕业,从小她就梦想能够成为一名执法人员。然而,她的亲生父亲曾因故意伤人罪服过刑。尽管母亲早已与父亲离婚,并带着她组建了新的家庭,但亲生父亲的犯罪记录对她仍有影响——报考了地方公务员并名列前茅的她,最终没有通过政审。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亲生父亲没有任何联系了,但他的犯罪记录还是影响到了我,我觉得这真的很不公平。”马晓雨无奈地说,她从小的梦想就这样因为不属于自己的过错而幻灭了。 

河南郑州的孙女士同样受到父亲犯罪前科的影响。“他犯罪已经受到处罚了,为什么还要殃及子女?当年我就因此错过了理想职业,当时可难受了,凭什么,我又没做错任何事。”孙女士说,对于通过限制罪犯子女从而达到提高犯罪成本这一点,她也懂,但犯罪的人自己可能根本没有这个思想觉悟,受害的却是无辜的子女。

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猛告诉记者,对罪犯子女考公进行限制,从制度设立初衷或者目的来看,是为了增加犯罪成本,遏制、惩戒犯罪。虽然增加犯罪成本对抑制和震慑犯罪有一定作用,但一味地强调重刑主义不仅不能起到一般的预防犯罪作用,反而破坏了刑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龑认为,为防止国家公权力滥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通过限制罪犯子女考公等政策,将可能被家庭关系裹挟而存在犯罪风险的人员提前排除出公务员队伍,对于预防公职人员腐败、以权谋私等犯罪行为有着积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父母的犯罪记录直接影响子女考公,甚至有些岗位有考察三代的情况,这些现实情况的存在,不仅让不少人因父母的犯罪记录而无奈放弃自己的理想岗位,而且还让一些父母因担心累及子女前程而畏手畏脚。例如,据公开报道,有遭受家暴的妇女,因担心报警或维权会给丈夫留案底,进而影响子女就业,因此选择隐忍。

在张龑看来,从个体本位来看,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实质是使其父母所犯之罪殃及子女,这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罪责自负”的法治原则。在这一问题上,预防犯罪与保障个人权利之间产生了价值冲突,应对两种价值选择进行权衡,不宜“一刀切”。

轻罪记录应予消除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朱征夫提出,希望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朱征夫建议,首先应当综合考虑罪名、刑期、服刑表现等因素,对于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为代表的3年法定刑以下轻罪、5年法定刑以下过失犯罪,并有改过自新表现的人员,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未实施新的犯罪的,注销其犯罪记录,使之更好回归社会。这自然也就意味着子女政审方面不会受到父母前科的影响。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认为,以醉驾为例,醉驾人员通常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而犯罪记录又严重影响前科人员的就业、生活甚至其子女前途,一些前科人员甚至“破罐破摔”重新犯罪,进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犯罪记录对前科人员子女升学、就业等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合理。“因此,我建议应该建立中国特色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

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

罗翔教授认为,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

网友:不违法犯罪很难吗?

沉洋扬:坚决不要取消,取消了那些想犯罪的更加肆无忌惮

卧荻花月如_霜:不建议取消!这样对受害者而言不公平

人面桃花石榴裙:怎么不犯法很难吗?

捷德重光形态:某些罪不能取消,某些罪可以酌情考虑

Yoyoyuc:不能只站在法律的角度看这件事,太过片面,坚决不可以取消!

小馥hi乔允:不要,那样对没犯罪的人不公平

汀梦:别太离谱

要开心的小Z: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刀切”,要分情况而定

当公主好难呢:不犯法很难吗,去问问受害人子女要不要取消

32颗星星201811:轻罪可取消。

大桥镇富婆童逸:祸不及子女前提是什么

鼓楼之后啊:可以录用,但是要重点关注。

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你怎么看?

编辑: 杜寅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