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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销售“一等奖”套路你遇到过吗? 先让你中奖再低折扣卖
2023-03-15 07:29:3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以398元买下的吊坠。(张弛摄)

珠宝柜台以抽奖的方式吸引顾客进店,顾客“喜中奖”获低折扣购买资格……近日,网友小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分享了亲戚在镇海区一家超市内购买珠宝的经历。他认为亲戚可能被“套路”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抽奖,中“一等奖”几乎逃不掉。这样的销售套路,已存在多年,它合法吗?

小王介绍,他的一个亲戚近日在镇海区一家超市购物后,被超市旁珠宝销售人员告知可以参与抽奖活动。亲戚随即抽中了“一等奖”——以原价一折的价格购买店内一件珠宝,于是花了498元买回一个原价4980元的手镯,并和家人分享。

“我觉得那个手镯质地很一般,如果是好的翡翠可能价格不菲吧?”小王认为,自己的亲戚可能被“套路”了。

上周,两名记者分别前往该店“试运气”。

第一个记者从超市二楼购物出来后,被该珠宝店店员邀请进店抽奖。记者从店员提供的一篮奖券中抽出一张,“中了一等奖!”一旁的店员故作惊讶地说,“运气真好啊!”接着,店员指着一旁的抽奖规则表示,可以无条件一折购买店内珠宝。

记者对此表示疑惑:“就这么中奖了?”店员告诉记者,这是运气好,上午有个人抽中了一个三等奖。

记者欲拍下完整抽奖规则,店员见状将牌子翻了面。记者看到,规则中有规定:抽中一至三等奖,均可按照相应折扣购买珠宝。

随后记者表示自己只是路过,不想买珠宝,便走开了。店员遗憾地说:“别人想抽还抽不到。”

过了一段时间,另一个记者也前往该珠宝店体验。在店员指引下,记者抽取了4张奖券,颇有不给“一等奖”就不罢休的气势。其中2张为店员帮忙选取,2张为记者自抽。撕开后,有3张“谢谢惠顾”,1张“一等奖”为记者自抽。店员看到后便说:“你运气很好的,一等奖一般1000个人里才有3个。”该店员告知记者,可以在柜台选1至3件珠宝,按吊牌价的一折购买。记者选择了一件吊牌价为3980元的翡翠吊坠,实付398元。

结账后,店员拿出珠宝鉴定证书,上面显示该吊坠“翡翠为A货”。“这个意思指此吊坠是天然的,换的话抵3980元,到时候拿到柜台来,可以免费换同等价格的商品。”店员说。

当记者询问能否退货时,店员强调只能凭借票据换货,但不能退货,有任何问题可以打售后电话。

事实上,以“中奖”为理由招揽消费者购买珠宝的销售方式存在已久。过往案例也曾见诸媒体报道。

嘉兴市广电集团一档栏目曾于2020年报道过类似事情。该报道中,不仅店家“套路”相同,甚至该报道中用于抽奖的奖券都和此次记者抽取的奖券雷同。而在微博上,记者也注意到,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网友分享类似经历,其中比较早的微博发布于2013年。

那么这种销售套路是否合法?记者采访了宁波市消保委秘书处主任陈超。她告诉记者,这类销售过程中的珠宝首饰如果经鉴定是A货,那么商品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抽奖形式值得商榷。

首先,抽奖让消费者产生了“我可能是幸运儿”的心理,更容易导致消费者非理性消费,购买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

其次,奖项设置的折扣很低,消费者会因为觉得非常划算而买单,但是如果该商家此前根本没有按照原价销售过,那么就涉嫌消费欺诈。

最后,“黄金有价玉无价”,翡翠玉石消费一旦产生价格、价值争议,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所以购买需谨慎。

那么超市是否原价销售过相关珠宝?是否存在欺诈?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记者张弛 实习生胡嘉欣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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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销售“一等奖”套路你遇到过吗? 先让你中奖再低折扣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3-03-15 07:29:30

记者以398元买下的吊坠。(张弛摄)

珠宝柜台以抽奖的方式吸引顾客进店,顾客“喜中奖”获低折扣购买资格……近日,网友小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分享了亲戚在镇海区一家超市内购买珠宝的经历。他认为亲戚可能被“套路”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抽奖,中“一等奖”几乎逃不掉。这样的销售套路,已存在多年,它合法吗?

小王介绍,他的一个亲戚近日在镇海区一家超市购物后,被超市旁珠宝销售人员告知可以参与抽奖活动。亲戚随即抽中了“一等奖”——以原价一折的价格购买店内一件珠宝,于是花了498元买回一个原价4980元的手镯,并和家人分享。

“我觉得那个手镯质地很一般,如果是好的翡翠可能价格不菲吧?”小王认为,自己的亲戚可能被“套路”了。

上周,两名记者分别前往该店“试运气”。

第一个记者从超市二楼购物出来后,被该珠宝店店员邀请进店抽奖。记者从店员提供的一篮奖券中抽出一张,“中了一等奖!”一旁的店员故作惊讶地说,“运气真好啊!”接着,店员指着一旁的抽奖规则表示,可以无条件一折购买店内珠宝。

记者对此表示疑惑:“就这么中奖了?”店员告诉记者,这是运气好,上午有个人抽中了一个三等奖。

记者欲拍下完整抽奖规则,店员见状将牌子翻了面。记者看到,规则中有规定:抽中一至三等奖,均可按照相应折扣购买珠宝。

随后记者表示自己只是路过,不想买珠宝,便走开了。店员遗憾地说:“别人想抽还抽不到。”

过了一段时间,另一个记者也前往该珠宝店体验。在店员指引下,记者抽取了4张奖券,颇有不给“一等奖”就不罢休的气势。其中2张为店员帮忙选取,2张为记者自抽。撕开后,有3张“谢谢惠顾”,1张“一等奖”为记者自抽。店员看到后便说:“你运气很好的,一等奖一般1000个人里才有3个。”该店员告知记者,可以在柜台选1至3件珠宝,按吊牌价的一折购买。记者选择了一件吊牌价为3980元的翡翠吊坠,实付398元。

结账后,店员拿出珠宝鉴定证书,上面显示该吊坠“翡翠为A货”。“这个意思指此吊坠是天然的,换的话抵3980元,到时候拿到柜台来,可以免费换同等价格的商品。”店员说。

当记者询问能否退货时,店员强调只能凭借票据换货,但不能退货,有任何问题可以打售后电话。

事实上,以“中奖”为理由招揽消费者购买珠宝的销售方式存在已久。过往案例也曾见诸媒体报道。

嘉兴市广电集团一档栏目曾于2020年报道过类似事情。该报道中,不仅店家“套路”相同,甚至该报道中用于抽奖的奖券都和此次记者抽取的奖券雷同。而在微博上,记者也注意到,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网友分享类似经历,其中比较早的微博发布于2013年。

那么这种销售套路是否合法?记者采访了宁波市消保委秘书处主任陈超。她告诉记者,这类销售过程中的珠宝首饰如果经鉴定是A货,那么商品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抽奖形式值得商榷。

首先,抽奖让消费者产生了“我可能是幸运儿”的心理,更容易导致消费者非理性消费,购买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

其次,奖项设置的折扣很低,消费者会因为觉得非常划算而买单,但是如果该商家此前根本没有按照原价销售过,那么就涉嫌消费欺诈。

最后,“黄金有价玉无价”,翡翠玉石消费一旦产生价格、价值争议,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所以购买需谨慎。

那么超市是否原价销售过相关珠宝?是否存在欺诈?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记者张弛 实习生胡嘉欣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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