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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想21亿收购华为参股公司 华为:我不同意
2023-04-10 07:56:00 稿源: 潮新闻  

  一桩21亿元的收购,牵涉到诺基亚和华为这两家通信巨头。

  据东方材料(603110)4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通过定增募资收购TD TECH51%股权,交易对象为诺基亚,交易对价为21.216亿元。

  资料显示,TD TECH剩余的49%股权由华为持有,其全资核心子公司鼎桥的董事中,包括徐直军、邓飙等华为系高管。

  4月7日,东方材料股价以涨停报收;2019年以来,东方材料股价最大涨幅达649%。

诺基亚将全面退出TD公司

  东方材料4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收购TD TECH51%股权,交易对象为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 GmbHCo.KG(简称“NSN”),交易对价为21.216亿元。

  资料显示,2006年6月,诺基亚与西门子联合宣布将两家公司的电信设备业务合并,双方各出资50%成立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2007年4月,诺西正式投入运营。2013年7月,诺基亚宣布斥资17亿欧元,全盘收购西门子持有的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50%股份,并将该公司改名为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即“NSN”。

  据公告披露信息,TD TECH公司注册于香港,诺基亚和华为分别持有51%、49%股权,其董事中的徐直军、何海鹏、章旗、闫力大,均为华为高管,其中,徐直军是华为副董事长、轮值董事长。

  东方材料表示,募投项目实施后,TD TECH将成为东方材料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新增行业无线产品、终端产品及物联网产品。

  TD TECH为控股型公司,全资子公司鼎桥通信、全资孙公司成都鼎桥为业务主要经营主体。收购完成后,TD TECH董事会由7人组成,4名董事由上市公司提名、3名董事由少数股东提名,董事长由上市公司提名。

  同时,收购后,将保持鼎桥通信、成都鼎桥的管理层基本稳定,从而保障新增业务能够迅速完成整合。

  独立董事李若山弃权

  认为收购存在四方面风险

  不过,对于此次收购,独立董事李若山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出于审慎考虑,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弃权意见,并请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其理由如下:

  其一,拟收购标的公司的业务与公司战略协同问题: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行业无线、终端产品定制及物联网。但公司目前主要是制造油墨为主,赞同公司未来技术迭代,专业转型,向数据化,人工智能等方向发展,解决产业融合会存在相当多不确定因素,需要系统方案。

  其二,此次收购不仅程序复杂,且金额较大。并购所需资金高达21.216亿,既有向特定对象的A股股票的增发,也会涉及自筹资金。在收购过程中既要做好内部控制,又要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筹集所需的全部资金。

  其三,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显示,收购标的公司存在两个财务风险:一是短期流动负债数额较大,二是库存存货数额较大。需要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方法,不然收购完成,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

  其四,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中,交易对方通常需对标的资产未来3-4年业绩实现情况进行预期或进行相应的安排。目前方案中还没有涉及这部分内容。

  因此,尽管上市公司并购团队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尽调、访谈,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设想了防范预案。在董事会发出通知后,李若山与公司管理层也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但该项收购相对复杂,希望后续在充分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再发表明确意见。

  资料显示,李若山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及金融系主任,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为:我不同意东方材料收购

  不过,TD TECH公司章程中约定了股东的优先受让权条款。但截至公告日,东方材料尚未取得少数股东华为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承诺文件。因此,此次交易存在华为主张优先受让权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针对东方材料收购TD TECH公司,华为发表公告,不同意。

  华为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我司与诺基亚合资运营TD TECH,是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与双方技术实力、全球的销售与服务能力;

  第二,我司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我司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第三,我司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

  第四,我司期望有战略价值的股东共同支持TD TECH继续发展。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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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想21亿收购华为参股公司 华为:我不同意

稿源: 潮新闻 2023-04-10 07:56:00

  一桩21亿元的收购,牵涉到诺基亚和华为这两家通信巨头。

  据东方材料(603110)4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通过定增募资收购TD TECH51%股权,交易对象为诺基亚,交易对价为21.216亿元。

  资料显示,TD TECH剩余的49%股权由华为持有,其全资核心子公司鼎桥的董事中,包括徐直军、邓飙等华为系高管。

  4月7日,东方材料股价以涨停报收;2019年以来,东方材料股价最大涨幅达649%。

诺基亚将全面退出TD公司

  东方材料4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收购TD TECH51%股权,交易对象为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 GmbHCo.KG(简称“NSN”),交易对价为21.216亿元。

  资料显示,2006年6月,诺基亚与西门子联合宣布将两家公司的电信设备业务合并,双方各出资50%成立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2007年4月,诺西正式投入运营。2013年7月,诺基亚宣布斥资17亿欧元,全盘收购西门子持有的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50%股份,并将该公司改名为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即“NSN”。

  据公告披露信息,TD TECH公司注册于香港,诺基亚和华为分别持有51%、49%股权,其董事中的徐直军、何海鹏、章旗、闫力大,均为华为高管,其中,徐直军是华为副董事长、轮值董事长。

  东方材料表示,募投项目实施后,TD TECH将成为东方材料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新增行业无线产品、终端产品及物联网产品。

  TD TECH为控股型公司,全资子公司鼎桥通信、全资孙公司成都鼎桥为业务主要经营主体。收购完成后,TD TECH董事会由7人组成,4名董事由上市公司提名、3名董事由少数股东提名,董事长由上市公司提名。

  同时,收购后,将保持鼎桥通信、成都鼎桥的管理层基本稳定,从而保障新增业务能够迅速完成整合。

  独立董事李若山弃权

  认为收购存在四方面风险

  不过,对于此次收购,独立董事李若山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出于审慎考虑,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弃权意见,并请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其理由如下:

  其一,拟收购标的公司的业务与公司战略协同问题: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行业无线、终端产品定制及物联网。但公司目前主要是制造油墨为主,赞同公司未来技术迭代,专业转型,向数据化,人工智能等方向发展,解决产业融合会存在相当多不确定因素,需要系统方案。

  其二,此次收购不仅程序复杂,且金额较大。并购所需资金高达21.216亿,既有向特定对象的A股股票的增发,也会涉及自筹资金。在收购过程中既要做好内部控制,又要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筹集所需的全部资金。

  其三,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显示,收购标的公司存在两个财务风险:一是短期流动负债数额较大,二是库存存货数额较大。需要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方法,不然收购完成,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

  其四,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中,交易对方通常需对标的资产未来3-4年业绩实现情况进行预期或进行相应的安排。目前方案中还没有涉及这部分内容。

  因此,尽管上市公司并购团队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尽调、访谈,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设想了防范预案。在董事会发出通知后,李若山与公司管理层也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但该项收购相对复杂,希望后续在充分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再发表明确意见。

  资料显示,李若山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及金融系主任,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为:我不同意东方材料收购

  不过,TD TECH公司章程中约定了股东的优先受让权条款。但截至公告日,东方材料尚未取得少数股东华为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承诺文件。因此,此次交易存在华为主张优先受让权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针对东方材料收购TD TECH公司,华为发表公告,不同意。

  华为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我司与诺基亚合资运营TD TECH,是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与双方技术实力、全球的销售与服务能力;

  第二,我司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我司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第三,我司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

  第四,我司期望有战略价值的股东共同支持TD TECH继续发展。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