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曙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海曙区招生工作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海曙区2023年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问:想咨询招生政策有哪些途径?
答: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工作时间开放):
问: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政策吗?在我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或参照民办招生)有哪些?
答:继续严格实施“公民同招”政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与往年实施的招生政策保持一致。
在我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有:
小学: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初中: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宁波市兴宁中学初中部。
问:哪些对象可以报名民办学校?
答:民办小学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并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海曙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初中招收符合海曙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小学毕业生”)。
问:参加其他区(县、市)民办学校报名未被录取还能回海曙区就读吗?
答:不能。已参加其他区(县、市)民办学校招生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由报名地统一安排入学。
问: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怎么办?
答:这部分学生在第一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按照原有批次进入第二阶段排序录取。
问:报名对象怎么在网上报名?
答: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域,海曙主城区或相关镇(乡)街道,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问:报名系统中家庭房产信息需要填写哪些内容?上传什么附件?
答:今年家长报名端房产信息新增了【查询房产】功能(仅限于房产属性为不动产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家长输入权证号的数字部分点击有查询到当前报名地的房产信息,点击使用当前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将自动填充到房产信息栏,且用户无需上传房产相关照片(手动填写必须上传)。
问:公办与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网上报名志愿填好后可以更改吗?
答: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只能在“持居住证”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
在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改志愿。但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更改志愿。
问:民办学校志愿如何填报?
答:选报民办学校的,可以在本区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
问: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和“校校对口”直升的学生要参加网上报名吗?
答:要参加网上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将会影响初中就读学校的录取。
问:有多套房产的家庭,网上报名时以哪套房产为依据?
答:由家长自己决定,但网上登记信息时,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如果在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户籍的只能选择“户房一致”的房产,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问:区直属小学毕业生,因家庭户籍房产变更到主城区内其他区域的,可以选择新户籍房产服务区小学的对口初中报名吗?
答:可以。区直属初中根据当年度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在确保接纳对口小学毕业生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接纳在对口小学服务区内“户房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问: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布。
问: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能否放弃就读民办学校,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
答:不能。是否报名公民同招的民办学校完全由学生监护人自主决定,一旦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问:随迁子女在海曙区就读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按照《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海曙区教育局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本区学校如本人未领取海曙区居住证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海曙区暂住半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父母一方在宁波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月份,补缴或欠费无效。
不符合海曙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尽早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问:“共同富裕”招生计划如何实施?
答: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提升,让部分具有海曙区户籍的偏远乡镇和义务教育资源紧张区域的适龄儿童能在海曙主城区相对就近入学,特推出“共同富裕”招生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1.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户籍在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和石碶街道,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户籍在高桥镇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及录取办法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向各教辅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共同富裕”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
(2)各教辅室组织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各教辅室将录取名单上交区教育局,由基础教育科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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