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闫海龙 特约评论员 任然
发酵数天的“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事件还未平息,又有类似事件上演。
据报道,6月11日晚,成都一名男子何先生在地铁上被两名女子指控鞋面装摄像头偷拍,后被列车安全员架住。
最终警方证实,“他的鞋子没有任何问题”。事发原因是站台广告牌上的光映射在鞋子上,折射出绿光,让两名女子误以为是摄像头。
何先生表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怀疑偷拍、被地铁安全员“架住”、以及被围观,导致自己身体和精神上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压力。
民警调解后,何先生不接受其中一名女子的道歉,认为其态度敷衍,“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另一名女子则没有道歉。
何先生准备起诉两人,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何先生强调,自己已经在着手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但是不希望涉事女孩遭遇网暴。
成都地铁服务监督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何先生相关事件,目前成都地铁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何先生称事发后,他向警方索要“受案回执”未果。就这件事,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工作人员表示,接受采访需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另一方面,截止发稿前,其提供的成都市公安局新闻科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澎湃评论
误伤他人后说声“对不起”,
有多难呢?
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相似的“反偷拍乌龙”事件,进一步放大了舆论关注度。应该说,对公共场所的偷拍行为,“敏感”一点是应该的,但如何防止过度反应和误伤无辜,亦需要引起重视。
其实,两件事原本可以有一个“简单”的结尾,即警方证实为误会后,指控方真诚道歉,若是如此,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我们每个人从小就被教育,错怪别人后应该老老实实道歉,取得谅解。在发生偷拍这种严肃的乌龙指控后,真心诚意地道个歉,说声“对不起”,有多难呢?
此类事件所激发的舆论声讨如此强烈,相比乌龙指控本身,指控方所表现出的“敷衍”态度,是更大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如今容易引发关注的社会事件中,过错方拒不道歉、改错,日益成为矛盾升级的导火索。比如,一再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遛狗不拴绳引发的争端事件,前段时间上演的霸占车位事件等,它们被“闹大”,都是这个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或许不能将此次的两起“乌龙”事件,仅置于性别议题之下来讨论。
公共生活中,这类因为一句缺席的“道歉”而放大的闹剧,根源还是在于规则意识的缺失。在法治社会,还是有一些人“无理搅三分”,信奉“我强我有理”(和“我弱我有理”是同一种逻辑)。
拿此次两起事件来说,在当前愈发浓郁的反性骚扰社会氛围下,反性骚扰一方占据着明显的优势,这种优势及其带来的爆棚正义感和维权冲动,会让一些人不自觉地忽视事实和对错本身,更多地从立场出发,来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行为。或许在指控者的潜意识里,道歉、改错就被视为一种立场的“败退”,等同于气势上“输了”。即便被证明是误会,也习惯性拿立场来为自己辩护。
在“川大女研究生”事件中,女生明知误会大叔之后,还说“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就很能代表这种心理。
激活规则,避免
“无理者强势、有理者被动”
那么,遇到类似的冲突、误会,到底怎么办?还是得激活规则的约束力,权力部门及时有效介入,通过规则的有效运转避免“无理者强势、有理者被动”。
“川大女研究生”事件发生后,警方介入,帮助澄清事实,这对被误会者来说,就是一种必要的权利救济。后一起事件中,有网友指出,应该从法律上对两名女子的诬告行为作出处罚。这是更进一步的呼声。
但这里面的边界如何把握,是一个问题。比如,如何定性正当维权和诬告?如果只要维权不属实就可能遭遇法律惩罚,甚至被冠以寻衅滋事,是否会增加维权的成本,这也不能不考虑。
除此之外,还应该提倡程序“中立”原则(各方均有同等发言机会,都能有足够的机会和权利为自己辩护),以最大程度减少“乌龙”事件可能给被指控方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二起事件中,就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双方在地铁安全员的引导下来到地铁站等待警方处理的过程中,被指控的男子“一直双手背在背后,无奈靠墙站着,所站的地方正好是列车停车乘客下车的地方”“一辆辆列车到站,众多下站乘客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这令他感到很难受”。
如果地铁工作人员将双方带到地铁站乘务室等待,避免被指控方在真相大白之前被公开“审视”,相信能够避免放大误伤。
该男子在公开文章中发问,地铁管理方面有没有相关事件处理上的标准或制度,这的确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此外,对于被误伤一方,权威部门的主动公开澄清,事发现场证人的积极作证,也有利于更好保障被指控者的权利,让诬告更难以得逞。
正视女性“安全感焦虑”,
但指控应该严肃
偷拍乌龙事件在近期接连爆出(还有一起杭州“女大学生骂男生偷拍变态后称认错人了”一事),所反映出的个别女性对反偷拍和性骚扰的过敏心态,也值得正视。
对于偷拍、性骚扰,毫无疑问应该坚决反对,勇于制止。社会应该乐见被偷拍和被骚扰者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反性骚扰的社会意识提升了,是一种进步。客观说,地铁偷拍、性骚扰事件屡屡发生,目前这种人人自危氛围的形成,背后确实反映出部分女性所面临的“安全感焦虑”。
但无论如何,每个人都应该明白,偷拍、性骚扰有多被厌恶,在法律上的后果有多严重,它在指控上——尤其是在公开场所(包括网上曝光),就应该有多慎重。
我们要警惕反性骚扰的严肃性在低门槛的曝光机制下被消解,甚至让反性骚扰变成一种泛化的情绪宣泄。比如,在“川大女研究生”事件中,即便证明不存在偷拍,当事人仍在网络上发出公开谴责、中伤大叔。这一次,当事男子也称,在未确定真相前,女子就迫不及待向好友分享被偷拍的“经历”,并且用的表述方式很有象征意味:“给你们吃个瓜。”
如此乐于将并不存在的侵权当成一种对外展示的素材,将它理解为供人消遣的“瓜”,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正当的维权构成了一种反差。不排除在性别情绪的裹挟下,一些人在现实中,真正在意的,或并不是自己是否遭遇了偷拍和性骚扰,而是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将这种事情变成一种可以加入网络讨论的谈资。
如果性别维权行为被这种情绪所驱使,无疑抽离了本该有的严肃内核,有滑向轻佻化、娱乐化之虞,并不可避免地会增加误伤的可能性。
这样一种既过度敏感,又掺杂着娱乐心态的维权心理,如果不能被规避,不仅可能加剧性别对立,更会给正常的维权增加阻力和压力,遮蔽真正的实锤事件。如果任由其蔓延开来,只会衍生出更多的冷漠和戾气,最终形成“每个人警惕每个人”的状态。而这,注定会是公共生活的灾难。
必须重申:反偷拍、反性骚扰,是严肃的;对偷拍、性骚扰的指控,同样也该是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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