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徐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推出主城区卖旧房买新房给予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对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存量住房合同备案日期)在徐州市主城区(含经开区、港务区)出售商品住房,并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日期)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的个人(家庭),按新购商品住房合同价给予一定补贴。
补贴办法: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按合同价的1.2%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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