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一家民营医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万元、罚款167.2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的温州广慈医院(普通合伙)的主要违法事实为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澎湃新闻了解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如有违反,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澎湃新闻从“天眼查”查询,温州广慈医院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00万元,此前有多条被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的记录,原因包括医生因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消防设施器材不合规、部分医疗器械过期等。
对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违法行为,浙江卫生部门此前曾有查处。2018年,宁波一家民营医疗机构将妇科、泌尿科、疼痛科、五官科、康复科等13个科室承包给多家单位经营,被没收违法所得200余万元并处罚款。在2021年的浙江卫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中,某医疗美容诊所将美容外科、医学检验科出租,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手术102例,被没收违法所得10.9万元,并处23.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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