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精神,结合北仑区实际,日前,北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重新公布北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起来看↓
北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如下
全区各街道统一为一个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包括园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8.5万元/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分别为40%和60%,即土地补偿费为3.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为5.1万元/亩。
征收林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耕地标准的60%。
征收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参照耕地执行。
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3日起施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仑政〔2020〕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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