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诸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曝光一起典型案例,绍兴某宠物诊所因“人药兽用”被罚。
今年7月,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当地某宠物诊所药房检查发现“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标称生产厂家:山东威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00ml/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239,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有效期2年)。据悉,该产品属人用药品,已开封并用于动物诊疗。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经调查,该宠物诊所从网上购入人用药“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在动物诊疗中用于猫、狗等宠物的酸中毒治疗,属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处以罚款11000元。
“人药兽用”系国家明令禁止,危害性大。对动物使用人用药缺少临床试验研究,用量不适会对动物造成严重损害。滥用药品还会导致动物产生抗药性,使动物疫情控制难度成倍增加,一旦人类感染动物源性疾病,可能陷入无药可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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