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银理财”)因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合计1240万元。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11月22日。
兴银理财主要涉及的8项违法违规事实分别为: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同业理财产品压降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内控管理不到位,多数人员异地办公;短期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理财产品参与金交所业务存在违规问题;资管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后导致出现多层嵌套。
兴银理财官网显示,兴银理财由兴业银行全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于2019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业务范围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外汇业务资格;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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