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新桥镇灵岙村拍卖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中国宁波网记者 李芮 通讯员 茅开城 孙汉耀 林颖 朱宁溪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12月22日上午,象山县新桥镇灵岙村的两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完成拍卖出让,标志着宁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正式入市。
记者了解到,这是宁波首宗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根据此前象山县资规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新桥镇灵岙村拍卖出让的两宗地块共16.09亩,土地用途为旅馆、零售商业、餐饮、娱乐,使用年限为40年,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超过300万元。
记者从线上拍卖平台上看到,宁波新影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194万和475万的价格拍得了两宗地块。
“目前这两宗地块已经完成线上拍卖的流程,后续将用于开发商业项目,相关事宜正在加紧对接中。”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两宗地块已经完成线上拍卖的流程。点击图片看大图
据悉,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国家入市试点工作,我市北仑、象山、余姚纳入试点地区。除象山外,北仑、余姚也各发布了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拍卖或挂牌出让公告。
这几宗土地是宁波自今年3月入选新一轮国家入市试点以来,发布的首批可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我市在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探索上迈出了第一步。
两宗土地出让全景图。
市资规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北仑、象山、余姚的试点工作,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程序、监管环节,保障入市权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行交易。
同时,我市还将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提高农民群众和村集体财产性收益,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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