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见习记者 王嘉彬 通讯员 林芳芳 宋兵
记者今日获悉,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财政局发布《宁波市外贸滚装航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扶持办法》规定,在宁波舟山港参与汽车滚装出口业务的航运企业,可获得相应补助。
据悉,这是宁波首次出台政策扶持外贸滚装航线企业发展,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至2026年。
此次扶持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宁波本地汽车从宁波舟山港出口,大幅降低企业成本,减少出口待港时间,增强汽车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哪些企业可以获得补助?
根据《扶持办法》,享受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按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实际参与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内汽车滚装出口业务的境内外航运企业。
补助力度如何?
按照《扶持办法》,有新航线补助和滚装出口业务量补助两种。
新航线补助,是指航运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新开辟宁波港域外贸滚装航线(含挂靠)的,每条航线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滚装出口业务量补助,享受该政策的航运企业需满足全年从宁波港域滚装出口的所有车辆中,出口欧线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达到30%,欧线以外的占比应达到10%。
2024年度航运企业从宁波港域单航次出口汽车1000辆至1500辆的,每航次补贴11万元;
单航次出口汽车1500辆至2000辆的,每航次补贴15万元;
单航次出口汽车2000辆至2500辆的,每航次补贴19万元;
单航次出口汽车大于等于2500辆的,每航次补贴21万元。
2025年度每航次补贴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0.5万元,2026年度每航次补贴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1万元。
同时,《扶持办法》规定,2024年度每家航运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2025年度每家最高不超过700万元,2026年度每家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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