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网信息显示,5月6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因擦边球广告,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
2024年2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办函》(广函[2024]13号)线索转办,反映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用椰子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同时附有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电子数据固定文书。龙华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七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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