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只剩下一周时间,还没办理的要抓紧了!
潮新闻注意到,近期,多地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6月底结束,请依法如实办理。同时,请检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需汇总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部门办理汇算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未按规定办理个税汇算,已有多人被查
潮新闻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现,今年以来,已有多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被通报。
5月31日,云南省昭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经查,纳税人陈诺未在法定限期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陈诺仍不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根据相关规定,昭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陈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5万元。
4月28日,内蒙古税务部门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个税汇算信息案件。经查,纳税人蔡文全在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蔡文全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蔡文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63万元。
这些人都需要办理,逾期会有后果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值得注意的是,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办理汇算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共有四项,可在个税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分别为:
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以及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均提高了1000元。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一老一小”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提醒:切勿虚假错误填报
个税汇算事关个人利益,不过在办理时切勿虚假申报,避免因小失大。
近年来,税务部门在核查中发现,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
对于不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存在夫妻双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篡改证明资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对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只有在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才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纳入到个人信用管理,这意味着,如果不按规定补缴差额税款和滞纳金,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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