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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开始
2024-07-26 19:18: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林丹姝

日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及上下限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8日(线下窗口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8月16日)。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655元;下限为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490元

《通知》指出,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单位如何申请基数调整

《通知》明确,缴存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2024年7月至调整生效月之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或退缴。

具体操作指南

办理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在线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搜狗、谷歌浏览器)。

2.在“企业服务”下找到“用工服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或者在“政务服务网”首页直接搜索“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点击“在线办理”。

3.单位经办人通过“浙里办app”扫码认证。

4.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业单位也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如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调整的,请先办理“缴存比例调整”。

5.缴存基数调整: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单位公积金账号”,反显“缴存比例”(不支持变更),点击“数据导入(宁波)”。

6.在批量数据模板导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在下载的Excel表格中,输入“变更后基数”(请勿变更表格格式和顺序);保存文件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进行上传。

7.关闭页面后,自动跳转至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最大月缴存基数”,点击“下一步”,完成信息核对后提交业务。

8.业务提交成功的,稍后请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侧“我的”-“我的办件”-“办件结果”,查看明细结果。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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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开始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4-07-26 19:18: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林丹姝

日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及上下限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8日(线下窗口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8月16日)。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655元;下限为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490元

《通知》指出,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单位如何申请基数调整

《通知》明确,缴存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2024年7月至调整生效月之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或退缴。

具体操作指南

办理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在线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搜狗、谷歌浏览器)。

2.在“企业服务”下找到“用工服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或者在“政务服务网”首页直接搜索“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点击“在线办理”。

3.单位经办人通过“浙里办app”扫码认证。

4.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业单位也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如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调整的,请先办理“缴存比例调整”。

5.缴存基数调整: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单位公积金账号”,反显“缴存比例”(不支持变更),点击“数据导入(宁波)”。

6.在批量数据模板导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在下载的Excel表格中,输入“变更后基数”(请勿变更表格格式和顺序);保存文件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进行上传。

7.关闭页面后,自动跳转至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最大月缴存基数”,点击“下一步”,完成信息核对后提交业务。

8.业务提交成功的,稍后请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侧“我的”-“我的办件”-“办件结果”,查看明细结果。

编辑: 杜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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