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话改革|张希平:统筹执法改革与质效 让企业有获部门有得群众有感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2024-08-27 06:42:00
浙江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国家试点。在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中,宁波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作示范”目标定位,探索打造“互动治理型”执法模式,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此,记者专访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希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希平。
核心观点
■转变执法理念,一体推进拓展执法服务、规范行政检查、强化宽严相济、注重整改修复等各环节
■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全面提升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以“四化建设”、规范检查为抓手,加快形成突破性进展、示范性经验、标志性成果,打造行政执法改革的市域样板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记者: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请问,在深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如何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张希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部署包括行政执法体制在内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任。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特别是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这些完全符合我市改革的实际,也是下一步我市执法改革的根本遵循。
行政执法工作点多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体现着执政水平,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我市在本轮执法改革中,突出改革的耦合性、系统性、集成性,体现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当前全市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目标,以行政检查计划统筹为突破,按照全会提出的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量和效能,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改革,全域更大力度推广《宁波市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宁波市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工作指引(试行)》《宁波市街镇统筹检查计划工作指引(试行)》,实现行政执法“前伸”服务更温暖、“中拓”监管更高效、“后延”整改更精准,进一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会提出的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基层执法改革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我市坚定不移地推进以需求为导向、任务为牵引,进一步做实基层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依法依规加强权力下放、力量下派、职责下沉,更好助力基层“看得见、管得着、管得了、管得好”,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下一步,将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强练硬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体系,更大力度统筹执法资源、统领执法力量,强化赋能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以法治建设促进职能转变、保障履职尽责、推动改革发展。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执法改革“小切口”撬动法治“大场景”,不断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为我市“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强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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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个关键,系统集成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记者:党的二十大以来,宁波在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是从哪些方面入手进行攻坚克难的?到目前为止,取得了哪些让企业、市民可感可及的改革成效?
张希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宏大的思想体系中,行政执法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2022年1月30日,中央批复同意浙江省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向历史新阶段。党的二十大以来,宁波市坚决贯彻全省部署要求,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聚焦谋篇与布局,推动改革提能升级。市委、市政府加强改革统筹,市综合执法指导办推进组织协同,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谋深抓实行政执法牵引性改革工程。通过优化配置执法职责、整合精简执法队伍、下沉执法权限和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活动。将提升执法质效与深化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体谋划推进,以领导统、任务统、指挥统、制度统增强实绩实效。进一步强化指导办实体化运作,全面开展“六大行动”,深化年计划抓统筹、月安排抓部署、周执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聚焦执法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整改修复等环节,强化执法监管全链条突破攻坚,精准推进各项执法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理念整体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实战实效化建设。
聚焦提质与赋能,抓好检查计划统筹。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强力推行行政检查计划统筹。针对多头、重复、交叉、随意、低效检查等扰企问题,在省司法厅的全程指导下,宁波主动领题、攻坚破题,全域推行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做到检查必计划、计划必统筹、统筹必实施、实施必有效、结果必闭环。积极探索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的方法路径,形成了抓细需求分析、抓实计划编制、抓强计划统筹、抓深任务分解、抓紧执行落实、抓优闭环治理的“六环递进”工作法,创新实施预约式指导服务、分类分级监管、联合帮扶整改等组合打法,推动行政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通过行政检查计划统筹,促进镇街、企业、部门“三方有感”,镇街运行风险减少、治理能力提升;扰企现象减少、安商信心提升;部门资源投入减少、履职能力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检查10.38万户次,同比下降45.54%,减少扰企3.75万次,监管纠正率从去年的6%提高到30.27%。
聚焦增效与减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开展“红领蓝聚·益企行动”,全链条优化营商环境。注重指导服务先行,推进重点产业合规体系落地,绿色石化、智能小家电两项产业合规指引列入首批省级目录。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做深“综合查一次”2.0版,新增7件执法监管“一件事”纳入省库。开展亮码检查3.66万起,亮码检查率达到99.7%。精准处罚办案,坚持过罚相当,完善“首违不罚”和“轻罚免罚”清单,同步推行“简案快办、轻案零跑、公益减罚”,让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开展涉企处罚联合整改帮扶,推广《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指导建议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书同达”机制,对涉案企业处罚履行、问题整改、信用修复同步提供指引帮助。
聚焦能力与实绩,打造过硬铁军队伍。紧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抓紧抓实队伍建设,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法铁军。突出政治强队,坚持以“党建红”引领“执法蓝”,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突出业务兴队,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建立教科书式案例900余个,推进26个领域1523项事项常态化执法,综合执法和街镇执法条线普通程序办案量同比增加6%,处罚事项领域覆盖率达到75%。突出典型塑队,推进“一地一品”建设,6项实践成果获评全省改革优秀案例、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得到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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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六大行动”,打造行政执法改革市域样板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此,市综合执法局会有哪些具体的改革方向和行动?
张希平: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当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入从破题探索到厚积薄发的关键期、从多点突破到整体跃升的蝶变期。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将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一马当先,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打造突破性进展、示范性经验、标志性成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新征程上不断续写宁波综合执法新篇章。
坚持以“四化建设”推动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双牵头、三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六大行动”,着力打造行政执法改革的市域样板。加快理念整体化建设。发挥市区两级指导办牵头抓总作用,推动组织融合、机制耦合、力量统合,推动从单一部门向整体政府、从相对集中处罚向事前事中事后延伸。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人员岗位、执法执勤、自由裁量、言行举止等日常管理,从源头预防乱执法、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快实战实效化建设。完善任务牵引和指挥协同机制,提升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水平。加快队伍正规化建设。突出从严管理、统一管理、规范管理,推进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坚持以“三方有获”规范检查计划统筹。突出“企业有获、部门有得、群众有感”,全面深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推动涉企检查“增值”与“减负”有机统一,进一步擦亮品牌成色。瞄准街镇所需,紧扣需求导向,推动街镇从“要我统”向“我要统”转变;对准部门所需,转变部门观念,促进部门检查纳入计划统筹的盘子,推动从“接受统”向“愿意统”转变;校准企业所需,兼顾风险防范和安商益企,推动从“重复查”向“预约查”转变。
坚持以“益企十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聚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红领蓝聚·益企行动”十项举措。创新涉企执法方式,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深化“综合查一次”2.0版本。拓展“行政行为码”应用场景,推进亮码检查和查后评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开展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涉企影响评估,全方位提升执法质效。
坚持以“五项举措”赋能基层基础治理。一是健全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完善“三级指挥、五级联动”工作格局。二是做实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科学制定“一镇一策”下沉方案,动态完善赋权执法事项。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数字智引”水平。创新场景应用,完善数治平台,加快智慧治理“一网统管”“一个平台管处罚”。四是健全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五是推进综合执法常态履职,全领域开展执法整治,为各项重大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以“三大措施”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强化力量大融合,加快推动下沉执法力量从“物理集中”向“化学融合”转变。优化全员大练兵,迭代升级一体化培训体系,开展以练代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成果比拼,培养“一专多能”综合型执法队伍。深化作风大焕新,推进作风建设,注重典型培养,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队伍形象。
宁波日报 甬派客户端 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刘拥军 本文照片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