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沈杨波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养生的需求日益增强,各种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甚至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备受消费者关注。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案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了一家食品网络销售商店,店内销售一款名为“叶黄素凝胶糖果”的产品,该产品未在国内进行保健食品备案,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在该商品详情页对产品成分及提取工艺等多个维度进行宣传,宣称该产品有“增加中央视力,改善近视”“预防眼睛疾病”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另外,当事人店铺在售一款名为“复合酶饮品”的产品,在国内也未进行保健食品备案,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在该商品详情页面宣称该产品有“助力消化吸收”的功效。
当事人在接受调查。通讯员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本案中,当事人在其商品界面宣称“叶黄素凝胶糖果”有“增加中央视力,改善近视”“预防眼睛疾病”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构成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其商品界面宣称“复合酶饮品”有“助力消化吸收”的保健功效,构成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了解产品的真实属性和功能。对于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普通食品进行保健功能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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