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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是什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2024-10-18 21:24:26 稿源: 央视新闻  

  10月18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个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根据央行通知,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再贷款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这为政策后续调整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

  据市场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惯例,再贷款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不区分上市公司所有制。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表态,再贷款工具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不区分所有制,体现了对不同所有制公司的一视同仁。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能够有效激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热情。市场人士分析指出,2.25%的贷款利率对于上市企业和主要股东已经是很低的利率,体现了央行对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支持力度。

  央行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划定了明确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对于主要股东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等制度要求,说明防范风险同样是央行的重要考量因素。记者了解到,再贷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购、银行发放贷款、央行发放再贷款等多个环节。

  央行公告强调,21家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要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业内专家表示,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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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是什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稿源: 央视新闻 2024-10-18 21:24:26

  10月18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个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根据央行通知,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再贷款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这为政策后续调整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

  据市场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惯例,再贷款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不区分上市公司所有制。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表态,再贷款工具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不区分所有制,体现了对不同所有制公司的一视同仁。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能够有效激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热情。市场人士分析指出,2.25%的贷款利率对于上市企业和主要股东已经是很低的利率,体现了央行对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支持力度。

  央行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划定了明确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对于主要股东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等制度要求,说明防范风险同样是央行的重要考量因素。记者了解到,再贷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购、银行发放贷款、央行发放再贷款等多个环节。

  央行公告强调,21家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要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业内专家表示,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

编辑: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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