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派客户端记者 徐露清
4月21日,宁波公积金政策调整。其中,有关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的内容,近期受到要“商转公”的购房者的特别关注。
其具体内容是,“借款人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结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房屋价格评估结果,综合房屋契税价格、房屋交易价格,低者作为贷款房屋总房价” 。
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楼市经过四年多的深度调整,目前银行对房子的评估价,相比当时的买入价,低了很多,进而让大家觉得可能影响到“商转公”时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
那么,政策调整后“商转公”时,公积金可贷额度具体按什么标准计算?对购房者到底有没有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
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的最新消息是,政策调整后的“商转公”公积金可贷额度(指普通的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不考虑安置房等特殊住宅),按同时满足以下5方面标准计算:
(1)不超过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金额;
(2)不超过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
(3)不超过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60%测算还贷能力的金额;
(4)不超过房屋价格——房屋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对贷款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以评估价格、房屋契税价格、房屋交易价格(以下简称“三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贷款房屋总房价;
(5)不超过原剩余商业性贷款余额。
举例:
假设,2019年时候以300万元总价、首付90万元、商业贷款210万元买入的首套房,截至目前,已还本金120万元(含首付),剩余贷款180万元。
现在,银行给出的评估价是180万元,低于房屋契税价格、房屋交易价格。
该购房者符合“首套首贷”条件,本科毕业,非二孩家庭,即公积金最高可贷130万元×(1+20%)=156万元,低于银行评估价180万元。
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0万元,即可贷额度10万元×20>156万元,可按最高额度贷足156万元。
按公积金贷款156万元测算,其月供<公积金缴存基数×60%。
则该购房者“商转公”时候的实际可贷额度,就是156万元,而不是(银行评估价180万元-已还本金120万元)=60万元。
如果上述例子中的购房者为二孩家庭,其公积金可贷额度是130万元×1.2×1.2=187.2万元,但因为超过了银行评估价,从风险防控角度,“商转公”时其实际可贷额度,为180万元。
其实,政策调整后“商转公”可贷额度的计算,与调整前最大的不同,就一点——公积金贷款额必须≤现房屋评估价(假设是三价中的最低价),其余计算标准和调整前没有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商转公”时本金已还的比例,根据购房网签时间不同,要求有所不同:
①购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下同)在2023年9月28日(不含)之前的,“商转公”时要求已付房款比例首套房的达到40%、二套房的达到60%;
②购房时间在2023年9月28日(含)至2024年7月8日(含)之间的,“商转公”时要求已付房款比例首套房的达到30%、二套房的达到60%;
③购房时间在2024年7月9日(含)后的,接下来“商转公”时已付房款比例首套房的达到20%、二套房达到25%即可。
“商转公”的前提,还包括:房子必须已办出不动产权证;房贷必须是纯商贷且未结清。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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