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发布公告,明确调整该区人才购房补贴相关政策,主要内容是——
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奉人才发〔2024〕5号)中硕士层次及以下购房补贴条款,包括暂停:
1.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急需职业(工种)高级工】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4%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2.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急需职业(工种)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8%最高16万元购房补贴;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急需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10%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三大类人才,在2024年6月15日(含)之后、2026年1月1日(不含)前购买住房的,仍可申请相对应人才购房补贴;购房时间认定标准为: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奉人才发〔2024〕5号)于2024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其中明确,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者购买的住房,须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或奉化区人才公寓;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住房,产权人自与奉化区人力社保局签订服务期协议之日起,在奉化区服务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按该办法,除上述于明年元旦起暂停给予人才购房补贴的三大类人才外,还有两大类人才购房可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20%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40%最高80万元、50%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这两大类人才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仍然有效。
另据记者向奉化区人力社保局方面咨询确认,奉化区级人才购房补贴与宁波市级人才购房补贴不能叠加享受。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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