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象山、鄞州两地公安相继发布关于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关于孙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3年7月15日,孙某被人以虚假投资理财的方式诈骗1500000元(案件编号:A3302257200002023075049)。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经转账至许永标的个人账户(中国银行南安金淘支行:6217856400019149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迅速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并依法认定账户持有人应返还约26955.54元(以实际返还金额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日前联系象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574-65856316,吴警官。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
2026年1月30日
象山县公安局关于陈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1月27日,陈某被人以刷单返利的方式诈骗36354元(案件编号:A3302257200002024015114)。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经转账至赵伟的个人账户(中信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62176831023083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迅速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并依法认定账户持有人应返还约32632.86元(以实际返还金额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日前联系象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574-65856316,吴警官。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
2026年1月30日
象山县公安局关于陈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5年12月22日,事主陈超超被人以虚假投资的方式诈骗35900元(案件编号:A3302255700002025125038)。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账至陈金荣的个人账户(盛京银行沈阳市南市支行,卡号62308103630266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迅速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并依法认定账户持有人应返还约35900元(以实际返还金额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日前联系象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574-65856316,吴警官。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
2026年1月30日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黄*阳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侦办的由黄*阳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127600002025115096),冻结涉案账62285801990****9538(户名:赵*立,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冻结金额20016.06元。
现被害人黄*阳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黄*阳办理资金返还20000元。
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侦查中心办理。(联系人:吴警官,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电话:0574-89065175)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2026年1月30日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