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总统任期内的特朗普,在中文互联网上被网友唤作“懂王”,因为当时他的口头禅是“没有人比我更懂……”。
从去年1月他二次入主白宫后,“懂王”的名号却少有人提及,取而代之的是“关税之王”“万税爷”。
因为他向全世界发动的一波波关税战,实在是史无前例,把全球经济搅得天翻地覆,包括美国人在内的各国人民都被折腾得叫苦不迭。
不过,如今他难以再随意、任性地挥舞关税大棒了,因为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他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单方面对世界各国加征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等关税超越了其总统职权,已构成违宪。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图源:央视新闻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宣布,将从美东时间2月24日起停止征收依据IEEPA开征的关税。
消息一出,世界轰动。美国主流媒体一致认为,这项裁决重创了特朗普执政的核心经济武器,大大限制了特朗普随意调整威胁力度的能力,他不能再针对那些令他不悦或他想迅速获得让步的领导人和国家发出威胁了,这是对他滥用关税嚣张气焰的沉重打击。
换句话说,特朗普手中那根最粗、最吓人的大棒,被本国的自己人折断了。
说起自己人,特朗普一定会气不打一处来。因为在最高法院当前的9名大法官中,3名是民主党总统任命,6名是共和党总统任命,其中3人还是特朗普亲自任命的。
但结果却是6:3,认定特朗普以“国家紧急状态”理由加征关税违法,与特朗普“对着干”的6位大法官中有两位还是他亲自提名的。
很快,特朗普对同为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以及“背刺”自己的那两位大法官,照例进行了痛骂甚至进行了人身攻击。
2月23日,商务部发言人在回应此事时说:美方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等单边措施既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也违反美国内法,不符合各方利益。事实反复证明,中美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伤。中方敦促美方取消对贸易伙伴加征的有关单边关税措施。
全世界的目光都投向了白宫。“关税之王”还将祭出什么新武器,来维系他向世界各国予取予求索要巨额利益所必须的威慑力?
一
特朗普被折断的“万能大棒”,源于1977年制定的《国家经济紧急权力法》。
法案第203条规定:总统可以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只要总统认定存在不寻常且异常的威胁,来自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层面。宣布紧急状态后,总统有权对进出口实施管制。
必须强调的是,法案既没明确“管制”到底能管啥、怎么管,也没界定“威胁”的标准是什么。这种模糊不清的表述,正好给了特朗普操作空间。
特朗普认定,加征关税是“管制”的手段之一,所以,法案说总统有权管制进出口,就等于有权加征关税,总统想加多少就加多少,“威胁”的标准同样由总统认定。
此前美方对华加征的“芬太尼关税”就是这么来的——先硬扯中国出口的“芬太尼前体”对美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危害美国社会,进入紧急状态;再借着“管制出口”的名义,加征“芬太尼关税”。
特朗普这套逻辑,从一开始便争议不断,因为美国宪法第八条写得明明白白,加征关税的权力属于国会,总统想加关税,必须有国会明确授权。
举个例子,大家很熟悉的“301调查”,就得到了国会的明确授权,是合法的加征关税手段,而“对等关税”从未得到国会授权。
多家主流媒体、经济智库和法律专家的观点都认为:最高法院此次裁决,让特朗普的关税政策遇到了重大麻烦,后续实施不如以前容易,因为IEEPA这个“快速、单方面、无限灵活”的工具被废止了,取而代之的替代路径更慢、更受限、更易被挑战或国会阻挠。
二
那么,最高法院这么一出手,意味着贸易战即将结束吗?
只能说,想多了。
各国政府对此事的反应,并不像民间那么欢欣鼓舞,调门普遍比较低,大有“让子弹飞”的意思。
上周五最高法院判决一出来,特朗普马上见招拆招,拿出新武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
特朗普说,依据此条款,对外国商品征收10%的全球关税,并警告说,未来可能还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这一举动就是要缓冲最高法院裁决的打击,旨在“替换”被推翻的关税,并维持贸易政策的势头。
白宫表示,这10%关税是从价税,适用于几乎所有进口商品,但有广泛豁免,包括某些关键矿产、能源产品、特定农产品、药品等,以及符合美加墨协定的合规商品。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仍在细化中。
第二天,他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对全球多国的关税”税率将即刻从10%上调至15%。接下来几个月里,美国政府将确定并颁布新的“合法关税”。
特朗普还说,美国所有以“国家安全”为由征收的关税以及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和《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征收的关税将继续有效。
由此可见,虽然最趁手的那根大棒被没收了,但特朗普的武器库里还有不少“厉害家伙”。

《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22日表示,新征税方法将以更合法、更持久的方式实现美国的贸易目标。图源:央视新闻
根据不完全统计,特朗普加征的关税分六大类:
第一类,依据IEEPA加征的“对等关税”等;
第二类,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简称301条款)加征的关税,也就是大家常听的“301调查”对应的关税;
第三类,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简称232条款)加征的关税;
第四类,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简称122条款)加征的临时关税;
第五类,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简称201条款)加征的关税;
第六类,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简称338条款)加征的反补贴、反倾销关税。
其中,特朗普第二任期加征的关税,集中在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对应IEEPA、232条款和122条款。
具体来说,“对等关税”、对华加征的“芬太尼关税”,还有对中国货物进入美国港口所征收的港口费,都归在IEEPA的范围内;对欧盟加征的钢铝关税、对日本加征的汽车关税,用的是232条款;2025年2月,特朗普对全球加征10%的临时关税,法律依据是122条款。
目前,其中只有基于IEEPA征收的关税被最高法院裁定违法。
和IEEPA的模糊表述不同,232条款和122条款的表述都十分清晰——总统可以征税。这些条款,特朗普随时可以利用。
目前看来,特朗普的最新策略是——短期内,用122条款这根“短棍”先顶上,填补火力空白;长期看,则紧锣密鼓地铸造232条款、301条款这些更精细、更合法的“新大棒”。
特朗普的全球贸易战显然还将继续,只是换了打法。
三
那么,未来在基于IEEPA的“关税大棒”被最高法院禁用后,特朗普剩下可供利用的这些关税工具,还有多大的威力?全球贸易战将可能会有哪些变化?
事实上,从特朗普的角度看,另外五类关税武器都各自有其局限性。
有的条款只能针对特定行业,不能对一个国家的所有出口产品进行全面的关税加征,232条款、201条款和301条款均是如此;
有的条款对于税率和实行时间也有规定,比如特朗普在裁决后马上拾起的122条款,最多只能加征15%的关税,而且不能超过150天,超过150天需要国会批准,而338条款的关税上限是50%;
还有的条款想要执行,首先需要走流程,比如201条款要走大约180天的流程。
与上述办法相比,IEEPA的优势非常明显。它没有时间和税率上的限制,也不需要走流程,特朗普想什么时候下令就什么时候下令,想加多少就加多少,可以针对特定行业,也可以针对整个国家,灵活性拉满。
“万能大棒”被废掉后,特朗普关税政策的灵活性将大幅削弱。说白了,就是变得可预测。此前,不少国家愿意在“对等关税”上妥协,很大程度上是忌惮特朗普的不确定性。今天不接受25%的税率,明天可能被追加到35%。很多国家担心越往后税率越高,损失越大,陷入焦虑,无奈才选择妥协。
最高法院的裁决,打破了这种“不确定性威慑”,特朗普关税政策的可预测性大幅提升。“对等关税”被裁定违法,此前各国与特朗普达成的相关关税协议随之很有可能就此作废,需要重新谈判。
而在新开一局的谈判桌上,由于美方手中工具有着税率、时长等各种局限性,而且更可以预测,特朗普能讹到的好处很可能会大幅下降。
“对内减税、对外加税”,是特朗普第二任期自我标榜的政策,以此来争取选票,虽然关税的大头其实是美国企业和民众在埋单。
美方对外加征关税,是为了补上对内减税导致的财政缺口。但最高法院的裁定把白宫的计划打乱了,不仅原定征收巨额关税目标泡汤,而且出现了返还已征收关税的强烈呼声。具体金额,主要有1330亿美元和至少1750亿美元两种说法。
截至2026年2月20日,美国国债规模已超过38.71万亿美元,年度财政赤字1.8万亿美元,无论返还其中哪个金额,都会让美国联邦财政雪上加霜。

美联社报道,最高法院驳回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后,艰巨的退还税款任务开始了。图源:央视新闻
民主党主导的一些州,以及很多受损的贸易商,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但是对于特朗普,已经吃进去的肉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吐出来?他已经放话了,要打个三五年的官司,用没完没了的诉讼来拖时间,反正五年后他也已经下台了。
特朗普虽然“换工具不换目标”,但他已经不得不从“随心所欲”转向“带着镣铐跳舞”,威慑力明显下降。
对中国和世界而言,贸易战当然不会因为一次裁决就结束,特朗普依然会拿着剩下的残缺工具四处施压,尤其是可能转向非关税壁垒来构筑“隐形墙”,竭力制造对外讹诈的新筹码。
虽然全球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有所缓解,但是仍将继续,各国依旧得做好应对长期贸易摩擦的准备。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