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史先生投诉电话,称其一家6人在余姚某广场自助餐饮店用餐后,3名大人和2名小孩均出现腹泻不适症状,认为食品卫生不达标,要求退还餐费并严查该店食品质量问题。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高度重视消费者反映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迅速开展全面调查核实。
经细致核查后,执法人员确认:消费者在涮烤食材时存在涮煮时间不足、生熟混放混吃的情况,且使用直接入口的筷子夹取生肉,小孩在未等待食材煮熟的情况下提前食用,是引发肠胃不适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耐心向消费者解读食品安全相关常识,说明未煮熟食材、生熟混吃对肠胃的危害,厘清事情缘由。
同时,向经营者解读《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服务义务,引导该店秉持服务理念妥善处理诉求。最终,该店在厘清责任的前提下,出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服务口碑的考量,主动全额退还6人餐费,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针对此类自助涮烤类餐饮消费纠纷,余姚市市场监管局特此发布消费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规范操作,科学用餐。严格区分生熟餐具,避免食用未煮熟的食物。二是仔细甄别,共护食安。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管理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三是留存凭证,理性维权。必要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宁波晚报通讯员张松高 刘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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