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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替制毒人员望风被判无期 四川省检察院再次审查申诉材料
2026-05-26 11:05:30 稿源: 澎湃新闻  

因被控为制毒人员望风,成都男子代方忠被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但他一直坚持无罪并申诉,称对当初租客租房制毒一事并不知情。

5月25日,代方忠的申诉代理律师胡磊告诉澎湃新闻,四川省检察院3月31日正式给代方忠回函,称其寄出的材料已由该院审查办理。5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前往浙江某地监狱,提审了代方忠。这是2018年,四川省检察院出具《刑事申诉中止审查通知书》后,正式对其申诉恢复审查。

四川省检察院2018年出具的刑事申诉中止审查通知。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载明:2011年9月,代方忠伙同龚如亮等人,在四川省郫县郫筒镇一民房内共同制造毒品。当月21日23时许,公安民警在该民房外将企图逃跑的代方忠抓获,当场查获制毒工具、制毒原料及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褐色液体,共计净重13.68千克。经鉴定,上述褐色液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31.33%。

判决书中,代方忠供述:2010年9月,代方忠租用当地20余亩土地经营苗圃。2011年9月21日上午,龚如亮致电代方忠,提出借用园林内三间房屋用于生产假兽药,仅使用四天,并承诺支付租金5000元。9月22日上午,龚如亮电话告知要搬运物品,代方忠到场后,龚如亮向他支付了5000元租金,并要求代方忠在他们制作“假药”期间帮忙望风,理由是,他是本地人,不容易引起别人怀疑。当日24时许,代方忠在房屋附近河边观望时,发现多辆汽车驶来,此时一名制毒人员从房内跑出并告知“出事了”,随即沿河边逃跑。代方忠见状亦逃跑,不慎摔倒在小河沟内被警方抓获,龚如亮及其他人员脱逃。

四川省检察院最新回复函。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012年11月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代方忠无期徒刑。针对代方忠所提不明知龚如亮等人实施制毒行为、不构成制造毒品罪的辩解,一审法院未予采纳。法院认为,制毒现场工具上留有龚如亮指纹、通话记录清单、代方忠供述等证据证实,代方忠与龚如亮关系密切,其向龚如亮出租园林看护房、协助搬运制毒工具并负责望风;代方忠发现公安人员后即逃跑,公安人员在其出租房屋内查获制毒工具及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现场检测报告证实,代方忠系吸毒人员,对毒品具有相应认知能力。

一审宣判后,代方忠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代方忠持续申诉。2016年,同案犯龚如亮因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在四川遂宁被抓获。一审被判处死刑。2018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代方忠申诉后,以龚如亮涉嫌制造毒品罪漏罪需重审为由,决定中止审查。该院2018年5月22日出具的《刑事申诉中止审查通知书》明确,待龚如亮制造毒品罪一案判决生效后恢复审查。

2020年12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龚如亮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龚如亮的死刑判决。

代方忠在最新的申诉材料中表示,四川省高院的生效裁判,未认定其与龚如亮构成共同制造毒品犯罪,并确认涉案租房合同合法有效。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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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替制毒人员望风被判无期 四川省检察院再次审查申诉材料

稿源: 澎湃新闻 2026-05-26 11:05:30

因被控为制毒人员望风,成都男子代方忠被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但他一直坚持无罪并申诉,称对当初租客租房制毒一事并不知情。

5月25日,代方忠的申诉代理律师胡磊告诉澎湃新闻,四川省检察院3月31日正式给代方忠回函,称其寄出的材料已由该院审查办理。5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前往浙江某地监狱,提审了代方忠。这是2018年,四川省检察院出具《刑事申诉中止审查通知书》后,正式对其申诉恢复审查。

四川省检察院2018年出具的刑事申诉中止审查通知。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载明:2011年9月,代方忠伙同龚如亮等人,在四川省郫县郫筒镇一民房内共同制造毒品。当月21日23时许,公安民警在该民房外将企图逃跑的代方忠抓获,当场查获制毒工具、制毒原料及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褐色液体,共计净重13.68千克。经鉴定,上述褐色液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31.33%。

判决书中,代方忠供述:2010年9月,代方忠租用当地20余亩土地经营苗圃。2011年9月21日上午,龚如亮致电代方忠,提出借用园林内三间房屋用于生产假兽药,仅使用四天,并承诺支付租金5000元。9月22日上午,龚如亮电话告知要搬运物品,代方忠到场后,龚如亮向他支付了5000元租金,并要求代方忠在他们制作“假药”期间帮忙望风,理由是,他是本地人,不容易引起别人怀疑。当日24时许,代方忠在房屋附近河边观望时,发现多辆汽车驶来,此时一名制毒人员从房内跑出并告知“出事了”,随即沿河边逃跑。代方忠见状亦逃跑,不慎摔倒在小河沟内被警方抓获,龚如亮及其他人员脱逃。

四川省检察院最新回复函。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012年11月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代方忠无期徒刑。针对代方忠所提不明知龚如亮等人实施制毒行为、不构成制造毒品罪的辩解,一审法院未予采纳。法院认为,制毒现场工具上留有龚如亮指纹、通话记录清单、代方忠供述等证据证实,代方忠与龚如亮关系密切,其向龚如亮出租园林看护房、协助搬运制毒工具并负责望风;代方忠发现公安人员后即逃跑,公安人员在其出租房屋内查获制毒工具及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现场检测报告证实,代方忠系吸毒人员,对毒品具有相应认知能力。

一审宣判后,代方忠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代方忠持续申诉。2016年,同案犯龚如亮因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在四川遂宁被抓获。一审被判处死刑。2018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代方忠申诉后,以龚如亮涉嫌制造毒品罪漏罪需重审为由,决定中止审查。该院2018年5月22日出具的《刑事申诉中止审查通知书》明确,待龚如亮制造毒品罪一案判决生效后恢复审查。

2020年12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龚如亮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龚如亮的死刑判决。

代方忠在最新的申诉材料中表示,四川省高院的生效裁判,未认定其与龚如亮构成共同制造毒品犯罪,并确认涉案租房合同合法有效。

编辑: 杜寅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