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试点工作前天在我市全面启动。司法部在全国遴选出16家特定执法领域试点单位,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被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唯一试点单位。按照要求,该局须在8月底前完成指标体系构建与验证,为全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宁波样本”。
结合近年改革实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初步形成综合行政执法指标体系1.0版。该体系深度融合了我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中“四环并进”全链条监管执法的创新成果,将“拓展执法服务、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行政处罚、实施整改修复”等做法细化为具体评价标准。
为确保指标体系科学可行,本次试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多地协同推进验证工作。其中,海曙区负责执法证件管理及经费保障指标验证;鄞州区承担案卷评查与执法问题发生率管控;慈溪市主攻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象山县侧重执法监督人员配备及行为规范建设。
近年来,我市率先以立法形式规范涉企检查,2025年以“零扣分”通过省级核验,行政执法核心指标位居全国第二;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67%,“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87.24%,为企业减负成效显著。
“指标来源于实践,也将在实践中完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科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体系和指标,高质量完成达标试点任务。(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 孙佳骏 金宇涵 通讯员 刘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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