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江北区检察院与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庄桥净化水厂、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普惠式兑付项目交易协议,完成7万余元的水生态产品认购交易。
据悉,这是我市首次落地水生态产品普惠式兑付交易。接下来,这笔来自之前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将精准投入到水循环利用与水体净化项目,用于庄桥河道水质净化。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后的修复落实工作是公益诉讼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难题。去年12月,宁波市检察机关探索形成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普惠式兑付流程指引》,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试行“公益损害赔偿+普惠式兑付”模式,并率先在竹林碳汇领域应用。
“这一模式为我们水生态领域修复积累了宝贵经验,因此最终选定水体净化项目作为水生态普惠式兑付的落地载体。”江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说。
经调研,江北辖区庄桥河道生态补水项目具备较丰富的运行经验,补水范围辐射河道内江北大河流域的36万余平方米水域,项目用于水质净化的再生水达到浙江省一级A标准,河道水质监测设施和项目实施前后的数据较为完备,后续监督条件充分。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业核算,河道补水生态效益被量化为可交易的水生态产品。
从个案追偿到普惠式兑付,江北区检察院通过“公益损害赔偿—认购生态产品—实现替代修复—广泛惠及民众”的完整闭环,切实促进了公益损害赔偿金从“生态欠账”到“环境红利”的转变。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通讯员 江小春 肖苏衍 记者 黄合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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