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热点聚焦
涵盖药品、光伏等行业 3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公布
2026-09-07 10:31:08 稿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7日)公布第二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透明度,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并购。

  本次公布的3起典型案例涉及审查程序的适用、潜在竞争约束的判断、相关市场份额数据的采信等多种类型,涵盖了港口、药品、光伏等不同行业。公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呈现执法机构在具体情境下的分析思路和判断标准,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更加准确地理解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法律要求,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提升执法透明度,推动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不断完善。相关案例如下:

  1.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与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典型意义在于申报人在申报时应当从拟设合营企业业务出发,全面分析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的业务关系,并据此界定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业务包括该经营者以及申报时与该经营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所有经营者的业务。如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简易案件适用标准,应当适用非简易程序审查。

  2.阿斯利康财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罗沙司他业务

  典型意义在于两方面,一是对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判断,二是本案竞争分析中考虑了仿制药的潜在竞争约束。

  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典型意义在于经营者在计算市场份额时,应当选择最能体现其竞争力的指标,使得市场力量的衡量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户端

市级重大新闻宣传服务平台

扫码下载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6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涵盖药品、光伏等行业 3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公布

稿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9-07 10:31:08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7日)公布第二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透明度,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并购。

  本次公布的3起典型案例涉及审查程序的适用、潜在竞争约束的判断、相关市场份额数据的采信等多种类型,涵盖了港口、药品、光伏等不同行业。公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呈现执法机构在具体情境下的分析思路和判断标准,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更加准确地理解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法律要求,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提升执法透明度,推动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不断完善。相关案例如下:

  1.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与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典型意义在于申报人在申报时应当从拟设合营企业业务出发,全面分析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的业务关系,并据此界定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业务包括该经营者以及申报时与该经营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所有经营者的业务。如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简易案件适用标准,应当适用非简易程序审查。

  2.阿斯利康财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罗沙司他业务

  典型意义在于两方面,一是对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判断,二是本案竞争分析中考虑了仿制药的潜在竞争约束。

  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典型意义在于经营者在计算市场份额时,应当选择最能体现其竞争力的指标,使得市场力量的衡量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