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遭歹徒奸污的女学生状告学校赔偿一案,日前在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判决该市某中学分别赔偿两名女生9000余元。
花季少女校内受辱
2001年11月18日晚8时20分,一阵急的下课铃声,河南省登封市大金店镇某中学住校的同学回到寝室。因该中学是一所封闭式管理学校,所以负责本校寝室管理的男教师李某,例行公事般地对9个男女学生宿舍进行了检查,在确认没有异常的情况下,遂下令同学们关灯休息,然后他自己也回到了寝室。
可能是考虑同学们晚上要起来上厕所,各寝室大都没有锁门。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看似正常的疏忽,却给歹徒留下了可乘之机,以致于两名女学生遭遇洗刷不掉的羞辱。
深夜12时许,一个黑影幽灵般闪进了四楼9号女学生宿舍。当他拉亮电灯看到熟睡后那一张张姣好的面容时,双眼发出了淫邪之光。待选准“目标”后,黑影又悄悄拉灭电灯,迫不及待地朝一女学生床上扑去。
正在熟睡的女学生贾小红突然被一种异样的感觉惊醒,睁眼一看,发现一个黑影正在向自己扑来,她顿时明白了什么,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惊叫。黑影见状赶紧用双手狠掐贾小红的脖子,待其昏过去后,便疯狂地实施了强奸。
贾小红的惊叫声惊醒了其他同学。当她们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后,正欲呼救,却被黑影的凶狠威胁声吓退,只好用被子蒙住了双眼。
女学生的胆小举动,更加助长了歹徒的气焰。稍事休息后,他又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另一名女学生王风玲,将其掐昏后,对其施以强奸。然后大摇大摆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得知学生遭到强奸的情况后,学校有关负责人赶紧组织人员在校园内寻找犯罪嫌疑人,但为时已晚,作案歹徒早已消声匿迹。而此时,已苏醒过来的贾小红和王风玲两位同学已哭成了泪人。学校方面为了保全声誉,禁令全校师生不准将此事外传,并决定暂不向警方报案。殊不知,此举却给学校自身惹来了一场官司。
状告母校求证尊严
今年刚满13岁的贾小红和王风玲两位同学的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平常节衣缩食供女儿上学,没想到却出了这样的意外。看着女儿痛苦不堪和精神恍惚的样子,贾小红和王风玲的父母立即将女儿送往医院治伤,而后找到学校校长,要求校方尽快报案,以便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好为女儿报仇雪恨。迫于压力,学校于案发第二天上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组织力量展开侦破,可惜案发现场已遭到严重破坏,失去了最佳破案线索和时机,尽管警方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尽了最大努力,但直到现在案件也未侦破。
一个月后,经过医生的精心治疗,贾小红和王风玲两位同学痊愈出院。经过这次的伤害,她们觉得再也无颜和同学们一起读书了,于是双双辍学回家。
对此,贾小红和王风玲的父母一致认为,女儿身上所发生的这一切不仅是歹徒造成的,学校方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女儿出事到现在,各自遭受数百元经济损失不说,校方竟然不管不问。
经过多次和学校协商未果,在公安机关没有抓获歹徒的情况下,贾小红和王风玲同父母商量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2002年3月6日,贾小红和王风玲以共同原告身份,以学校疏于管理、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为由,一纸诉状将登封市大金店镇某中学告上了法庭,诉请法院判被告赔偿二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各5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各50000元。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于当日受理了此案。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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