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五百元酬劳为饵,在网上清谈室征求临时女朋友,一名助理工程师,诈称自己是青少年,引诱三名十四五岁的少女上钩,然后露出“色魔”的真面目,肆意强奸她们,还拍下其中一人的裸照。
这名可恶的色魔,在三年里性侵犯三名无知的少女,并利用要公开与她们做爱和赤裸的录像带,威胁少女继续就范。
三名受害少女都是新加坡在籍学生。第一名受害人目前已18岁,在等待A水准成绩,另两人目前是中三和中四的学生。
去年,其中一名14岁少女,再无法忍受色魔的百般蹂躏,毅然报警。结果色魔于去年7月14日,在如切一座大厦被警方逮捕。
被告是傅雷蒙,26岁,个子不高,戴一副眼镜,住武吉宝美路的组屋。
被告共面对5项强奸、2项违反自然性行为和2项与为满16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共9项控状。
控方在被告认罪后,以其中6项提控他,余下的交给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郑永光法官聆听案情后,批准被告代表律师要求,将案展至2月4日等律师求情后再下判。(人名译音)
在强奸罪名下,被告可被判入狱最少8年最长20年,同时得被判鞭刑至少12下;在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的罪名下,被告可被判入狱最长5年,同时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元;在违反自然性行为的条文下,其刑罚是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入狱长达10年。
第一名受害人
第一次约会他就强暴她
被告在第一次约见第一名受害少女后,把她带到义顺一座组屋的高楼,强奸了她,然后把先前答应给的400交给她。
这天,受害少女在义顺地铁站约见被告,被告把她带到附近一座组屋的高楼楼梯处。他们开始亲热,之后,被告戴上安全套,把少女的头推向他的下体,叫少女替他口交。过后,少女躺下来,被告压在她的身上,被告霸王硬上弓。在离开前,被告拿400元给受害少女。
这次见面后,被告继续联络受害少女跟他见面。一次,他们约在中秋节之后的一天,在她放学后见面,一起去东海岸海边。在海边,受害少女坐在被告的膝盖上,被告亲吻她。之后,被告要少女替他口交。少女不肯而做出抗拒。被告把少女的头拉向他的下体,少女在极不情愿下就范替他口交。
18岁女生要分手,被告要公开性带
被告不堪18岁女生要分手,向她声称自己手上有他们做爱的录像带,要挟女生复合,否则将把两人精彩性爱录像带,放到网上公开售卖及免费送给她父母。
根据控状内容,18岁一直无法脱离被告的魔掌,不但从1999年第一次被强奸后开始与被告交往,同时经常发生性关系。
一直到2001年二月,女生决定与被告断绝来往。这使得被告非常愤怒,他不停地发送手机简讯给女生,向她声称自己手上有他们做爱的录像带,要挟女生复合。
过后,他甚至拨打电话给女生,声称如果她不与他复合,他将会把两人的精彩性爱录像带,放到网上公开售卖,同时也会把录像带送给女生父母和她的学校,让她抬不起头做人。
曾有不良记录被告,服役时期图窥妇女小解
被告的父母也到高庭,只见他的母亲一直用手巾掩住鼻子,不停地流泪;他的父亲一脸的失落和无奈。
控方指出,被告在国民服役时期,曾在军事法庭被治罪,罪名包括在女厕企图偷窥妇女小解、进入女军人的宿舍寻找女人的内衣裤、拥有色情的裸女照片的磁碟,以及擅自把磁碟带进兵营。
当时,军事法庭裁决被告罚款共2400元,或以被拘留20天代替。
第二名受害人
四度被迫性交不幸感染性病
被告患有性病,第二名受害人在被迫与他性交的同时,还不幸感染上性病。
案情显示,被告曾经在3月15日,也就是他与第二名受害人约会见面的前一天,因为患有性病,而前去医生处检查。
然而,在看了医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6日,被告仍然与第二名受害人见面,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第二名受害者四度被迫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当被告落网、警方针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时,第二名受害者被送往接受检查,结果也被发现感染了性病。
案情显示,第二名受害人除了与被告外,并没有与其他男子发生过性行为。
叫她演戏假接吻女生躺地遭强暴
声称有朋友在旁边“看好戏”,要求受害女生躺在地上“演戏”,假装与他接吻。
被告在网站上向15岁受害女生声称,自己被女友抛弃,因此想要找人假扮他的新女友,好在朋友面前出一口气。受害女生因而上当,答应与他见面。
控状指出,当被告把15岁受害女生带到多层停车场后,就急躁地扑向前要亲吻她,结果遭到女生拒绝,。
被告于是向女生说,他的“朋友们”正在楼梯间里看着他们,如果没有接吻的话,就不能证实她是新女友。他过后要求女生躺在地上,假装两人接吻,“做戏”给朋友看。可是,当女生顺从他的意见时,他却扯下她的内裤,强奸了她。
红包装白纸给女生当酬劳
被告给第二名女生只装有一张白纸的红包封当酬劳。
控状指出,当被告与15岁受害女生第一次见面,开始时曾经向她秀了秀一个红包,同时故意露出里头50元的钞票。不过,被告却在女生不注意的时候,把里头的钞票偷偷换成一张白纸。当女生与他一同抵达多层停车场时,被告把空红包交给女生,作为她的酬劳。
另外,据控状指出,被告除了在酒店强奸受害女生外,也曾经把女生带到组屋楼梯间、多层停车场合和自己的住家发泄。
宣称拍下做爱照片,引女生上酒店一再发泄兽欲
被告假装成另外一个男子,宣称拍下第二名女生做爱时的照片,引女生上酒店,再度发泄兽欲。
控状指被告当时以发送手机简讯的方式引女生前往,当女生抵达酒店房间时,她不敢进去,结果被告竟然把女生强拉进房间,威胁她说如果要拿回与他做爱的照片,她必须为他“服务”。女生最后屈服在被告的淫威底下,再度被他强暴。没有想到,被告后来食髓知味,之后又再两度把女生叫到酒店去,一次又一次地摧残女生。
第三名受害人
被告霸王硬上弓,拿摄像机不停拍
与第三名受害人一见面直到进行性交时,一直拿着摄像机不停拍摄。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3月,与第三名受害人在网上认识,并于月中约会见面。
据日期推断,他几乎是在同时期内,利用类似的手段,欺骗第二与第三名受害人。调查显示,第三名受害人与被告见面后,同样被带到裕廊西第62街,第601A座组屋,并去到最高一层楼。
两人才谈了一会儿天,被告突然亲吻第三名受害人的嘴,并在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下,拿出摄像机不断拍摄,但声称摄像机内并没有带子。
后来,被告霸王硬上弓,强行与第三名受害人性交;在整个过程中,他始终拿着摄像机,不停地拍摄。
之后,被告叫第三名受害人自行穿好衣服,并拿出50元给她,叫她自行搭德士回家。
收到被告电邮竟附有她裸照
第三名受害人收到被告的电邮,里头竟附有自己的裸照。
控状指被告在去年6月,致电第三名受害人,向对方声称,自己手上持有她的裸照,向对方要求性交,并威胁如果不依随他的意愿,将把这些裸照在网络以及受害人的学校散播。第三名受害人拒绝了被告的要求,还要他证明,是否真的拥有她的裸照。
第二天,第三名受害人真的收到被告的电邮,里头还附有自己上衣被掀起、露出胸部的照片。之后,第三名受害人频频接到被告的电话,提出同样的要求;第三名受害人最终忍无可忍,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警警局报警。(联合晚报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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