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纽约市议会不顾市长布隆伯格的反对,以38:5通过法令禁止在公共表演场合使用手机。无论是正在用手机交谈,还是刚用手机拨号,或者不出声地听电话,甚至只是手机响了一下,总之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罚款50美元。
公共表演场合则包括音乐会、电影院、剧院、讲座、歌舞演出地、博物馆、图书馆和美术馆。现场观看运动会时仍然允许使用手机。在演出期间中场休息时以及在休息大厅里都 不禁止使用手机。
支持者:关系公民生活质量
这个法案的主要发起者、市议会议员费尔·里德认为,这是真正关系到人们生活质量的问题,这个议案的通过可谓顺应了民心,因为有许多市民表示在看演出时经常被手机来电和手机用户大声交谈所影响,不胜其扰;而且这个法案也只是在公共表演场合对手机用户加以限制,所以也没有太限制人们的自由。
反对者:礼貌和常识无法约束
而此前,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表示,没有必要通过这样一个法案,而且即使通过也很难执行。他认为,在公众场合打手机没有直接影响公众健康和安全,对于这样的行为标准,用其他一些非正式的手段来约束还好过动用法律手段。
在议案讨论期间,电讯行业组织主席韦勒认为,在看演出时大声谈话,在公众场合大声唱歌、扔糖纸、吐唾沫,甚至在感冒咳嗽时到公众场合都属于不负责任的行为,打手机仅是其中之一,所以,无论这个法令的目的多么值得赞许,都不应当试图用法令约束公民的礼貌和常识。据悉,该法令将在60天内生效。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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