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从监狱里出来后,不思悔改,反而有着从女人身上跌倒,再从女人身上赚钱的荒唐念头。
今年46岁的太仓市人朱某,1987年10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0年7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认为自己15年前栽在女人的手里,现在也只有在女人身上赚钱。2001年5月至2002年10月期间,朱某竟然以自己的家为场所,利用未婚妻吴某低能,花言巧语地做她“工作”,先后为13名男子容留、介绍卖淫,并为吴某提供卖淫场所20余次。日前,朱某被太仓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江南时报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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