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内两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房外有人偷拍。结果“床上戏”被制成了VCD,而借VCD进行敲诈的人最终受到法律制裁。钱某和王某,日前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批捕。
“搞点钱花花”
从事机关工作的于某在3年前结识了做水产生意的钱某,几次酒席相逢,两人引为知己 。2001年5月,在钱某的“介绍”下,于某勾搭上了来沪的打工妹王某。两人立刻打得火热,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
钱某本想通过结交于某,替自己在北蔡一个鸡市场弄个总批发商的位置,谁知道于某不但光占便宜不办事,骨子里还看不起自己,心中早有很多不满。2001年9月下旬,王某向于某借2000元钱这样的“小事”也被他推托掉。王某随后找到钱某,大骂于某“抠门”。两人一合计,钱某想出一妙着:用照相机把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场面拍下来。“把照片寄给他老婆”,王某一口答应,“整他一把,搞点钱花花”。
“小探头”对准床
2001年10月上旬的一天,两人按照计划,王某约于某来她暂住处“约会”,而钱某则躲在窗外用照相机拍摄。但底片冲出来竟然没图像。第一次“行动”以失败告终。
两人并不甘心,决定用摄像机来拍摄。钱某随后在虬江路电子商场搞了个“小探头”,并搬来自家的录像机装到王某暂住处,并把“小探头”对准床。当天下午,王某就把于某约来了。于是两人的云雨之欢被“小探头”拍了个一清二楚。第二天,钱某把录像带制作成VCD光盘,一盘给了王某,自己留着另一盘和“母带”。
“开口价6万元”
2001年12月的一天,于某接到了钱某的一个电话,“王某的男友把你和她发生关系的事情偷拍下来了,要找你麻烦,开口价起码6万元。我可以帮你找兄弟摆平,不过鸡市场的事情你先帮我搞搞定。”于某吃了一惊,但将鸡市场的事一直拖着没办。2002年3月,钱某和王某商量要给于某点厉害瞧瞧。钱某打电话约于某在茶室见面,临走给了他一张复制的“罪证”。
当晚于某回家,一看那盘VCD,立马吓出一身冷汗。当即打电话给钱某要求见面,一见面就塞给钱某一个厚厚的信封。并告诉钱某身边只有15000元,剩下的以后再说。换来的只是钱某冷冷的一句话:“这点钱,只能先打点一下。”后来于某经常被钱某催讨余款的电话逼得心惊肉跳,手机也关了,不敢接电话,此时他已经知道是钱王两人合伙敲诈,但也只能忍气吞声。
走投无路终报案
2002年8月,于某收到了“最后通牒”--再不给钱或者把鸡市场的事情搞定,他的风流事情就要被曝光了。12月,于某家里的信箱里收到一封信,里面是那张让于某寝食难安的VCD光盘。于某找到钱某恳求其高抬贵手,钱某得意的说:“如果再没有实际行动,就搞得你全家不安宁,就连你单位也会收到举报信!”几天后,恐吓信又来了:“要么给钱,要么丢饭碗,我们随时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走投无路的于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本报实习记者俞添通讯员杨积林顾铭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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