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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子孙为死人打官司 老人生前欠的钱子女该还不
稿源:   2004-03-29 20:02:17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329日报道 见习记者奚振海

在慈溪长河镇大云村,近来的一场官司很有名:村里的乡村医生丁某被30个人联名起诉,打的却是村里去年死去的林老太的名誉权官司。30名原告分别是林老太的儿子、女儿、媳妇、女婿、孙子、外孙等等,最大的62岁,最小的还不到4岁。

一个人成为30个人的被告,这件事情一时成为村里话题。

 

事情要从98年说起,当时林老太向丁某借了1万块钱。但直到2003年春天林老太去世,这笔钱包括利息还有11500余元没有结清。丁某认为“父债子还”,老太太死了,这钱就该她的儿女还。但他这个“合情合理”的要求却遭到了对方拒绝,于是丁某连续三次向周巷法庭起诉林老太的子女。依据法律规定,法庭把林老太的3450元遗产(债权)执行给了丁某。

但判决下来后,双方的纠纷没有就此结束。

丁某坚持认为,法律虽然这么判了,但于情于理,林家子孙多少应该偿还部分欠款。他说,他和林老太两家关系向来很好,村里有两家诊所,但老太太生前有个头痛脚热什么的都是到他这里来看的。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当初“想都没想”就从别人那里借了钱给林老太,而且这钱是林老太的女婿拿去用了。

作为诉讼代表之一,林老太的二儿子却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笔钱本来就跟他们兄妹无关,而且法庭也已经把老母的遗产执行给了对方,事情就应该结束了。但丁某却继续向他们兄妹索要未执行部分的欠款,还出言侮辱。林某说,母亲曾向丁某借钱的事情他们当初并不知晓,更不知道这笔钱在母亲去世前是否已经结清。

不过,对于记者“如果你母亲生前确实欠了钱没还,那么作为儿子你会不会还这笔钱”的提问,林某以长时间的沉默作为回应。

 

大云村委会潘书记认为,这件事情的焦点,其实就在于“老人生前欠下的钱,子女应不应该还”。对此,情和法的答案完全不同。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遗产执行完了,债务也就结束了。但在农村中,很多人仍然奉行祖宗留下来的“父债子还”的观念。

“情与法的矛盾,这也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难点。”潘书记曾做过多年的农村工作,目前的纠纷让他也很头疼。他说,要不是经历这一场官司,村里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就是这一点,给他们基层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一来他们要依法办事,二来农村工作中还不能不讲情理。他对记者说,从个人角度出发,他认为老人生前欠下的钱,林家子女应该偿还或部分偿还,但作为干部,他们也只能好言相劝双方协商解决。

 

链接:讨债未果墙头刷上“遗臭万年”

因为数次向林家兄弟讨钱无果,丁某就用在墙上写字的方式泄愤。字是写在自家墙上(也就是村卫生室)的,总共9句,63字:“遗臭万年本村相距百米,81岁,四代同堂,有五个儿子,31个子孙后代的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此处留空九处,记者注)借款赖债吃白铜钿1万余元,上代祖宗有名望,下代子孙败名望。”字是去年7月中旬写的,落款却是200354日,这天,恰好是林老太的百日忌日。

 尽管主语处留了空,不过林家人认为丁某说的就是死去的林老太,最先看到这些字的林老太小儿子,愤怒之下还去掀了丁家的桌子。林家子孙最近以侵害名誉权将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个人精神损失1000元,计3万元。这是双方不到一年时间的第四场官司。但丁某称,他在5个定语后面留了9个空格,并没有指名道姓,当初他确实很想让别人知道是谁,但最终没有写出来。事后他还用石灰涂掉了全部内容,不构成对林家的名誉侵权。据了解,丁某以前还当过村干部,在村里是比较有文化的,被认为是“有些书生气的一个人”。

002.jpg

       墙上的字已用石灰抹去了,之前,林家人曾试图泼墨水涂掉。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

30个子孙为死人打官司 老人生前欠的钱子女该还不

稿源: 2004-03-29 20:02:17

中国宁波网329日报道 见习记者奚振海

在慈溪长河镇大云村,近来的一场官司很有名:村里的乡村医生丁某被30个人联名起诉,打的却是村里去年死去的林老太的名誉权官司。30名原告分别是林老太的儿子、女儿、媳妇、女婿、孙子、外孙等等,最大的62岁,最小的还不到4岁。

一个人成为30个人的被告,这件事情一时成为村里话题。

 

事情要从98年说起,当时林老太向丁某借了1万块钱。但直到2003年春天林老太去世,这笔钱包括利息还有11500余元没有结清。丁某认为“父债子还”,老太太死了,这钱就该她的儿女还。但他这个“合情合理”的要求却遭到了对方拒绝,于是丁某连续三次向周巷法庭起诉林老太的子女。依据法律规定,法庭把林老太的3450元遗产(债权)执行给了丁某。

但判决下来后,双方的纠纷没有就此结束。

丁某坚持认为,法律虽然这么判了,但于情于理,林家子孙多少应该偿还部分欠款。他说,他和林老太两家关系向来很好,村里有两家诊所,但老太太生前有个头痛脚热什么的都是到他这里来看的。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当初“想都没想”就从别人那里借了钱给林老太,而且这钱是林老太的女婿拿去用了。

作为诉讼代表之一,林老太的二儿子却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笔钱本来就跟他们兄妹无关,而且法庭也已经把老母的遗产执行给了对方,事情就应该结束了。但丁某却继续向他们兄妹索要未执行部分的欠款,还出言侮辱。林某说,母亲曾向丁某借钱的事情他们当初并不知晓,更不知道这笔钱在母亲去世前是否已经结清。

不过,对于记者“如果你母亲生前确实欠了钱没还,那么作为儿子你会不会还这笔钱”的提问,林某以长时间的沉默作为回应。

 

大云村委会潘书记认为,这件事情的焦点,其实就在于“老人生前欠下的钱,子女应不应该还”。对此,情和法的答案完全不同。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遗产执行完了,债务也就结束了。但在农村中,很多人仍然奉行祖宗留下来的“父债子还”的观念。

“情与法的矛盾,这也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难点。”潘书记曾做过多年的农村工作,目前的纠纷让他也很头疼。他说,要不是经历这一场官司,村里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就是这一点,给他们基层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一来他们要依法办事,二来农村工作中还不能不讲情理。他对记者说,从个人角度出发,他认为老人生前欠下的钱,林家子女应该偿还或部分偿还,但作为干部,他们也只能好言相劝双方协商解决。

 

链接:讨债未果墙头刷上“遗臭万年”

因为数次向林家兄弟讨钱无果,丁某就用在墙上写字的方式泄愤。字是写在自家墙上(也就是村卫生室)的,总共9句,63字:“遗臭万年本村相距百米,81岁,四代同堂,有五个儿子,31个子孙后代的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此处留空九处,记者注)借款赖债吃白铜钿1万余元,上代祖宗有名望,下代子孙败名望。”字是去年7月中旬写的,落款却是200354日,这天,恰好是林老太的百日忌日。

 尽管主语处留了空,不过林家人认为丁某说的就是死去的林老太,最先看到这些字的林老太小儿子,愤怒之下还去掀了丁家的桌子。林家子孙最近以侵害名誉权将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个人精神损失1000元,计3万元。这是双方不到一年时间的第四场官司。但丁某称,他在5个定语后面留了9个空格,并没有指名道姓,当初他确实很想让别人知道是谁,但最终没有写出来。事后他还用石灰涂掉了全部内容,不构成对林家的名誉侵权。据了解,丁某以前还当过村干部,在村里是比较有文化的,被认为是“有些书生气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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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上的字已用石灰抹去了,之前,林家人曾试图泼墨水涂掉。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