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1日讯(见习记者奚振海)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大幅削减前置审批项目……《行政许可法》自7月1日开始实施后,宁波市工商局改进了多项管理措施,其中包括: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除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外,需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于7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减少前置审批项目
以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前,先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前置审批,现在前置审批将减少45%。比如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企业,无需到外经贸部门审批、从事汽车租赁的企业无需到交通部门审批,旅行社门市部无需到旅游管理部门审批。
办理行政许可实行一站式服务
凡涉及工商行政内部多个机构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府设置的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方式多样化
申请人可通过传统的到企业登记场所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或委托代理人申请,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次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由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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